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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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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2012-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 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2日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未满1年,故2010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 RMB)×50%+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RMB)×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2日生效。

  2、截至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2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25只开放式基金和6只社保组合,经过13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海外市场经历了多重宏观大事件考验。一季度日本的地震、海啸和核泄漏事故造成日本市场的大跌,发展中国家迫于通胀压力出台了多种调控政策,同期中东和北非地区政局动乱对区域股市和能源供应造成了冲击。年中美联储按期结束第二轮量化宽松后美国经济数据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美国债务评级遭到降级及欧债问题的持续恶化引发成熟市场整体下跌,随后美联储出台了扭曲操作压低债务利率;以中国为首的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促使新兴市场股市汇市同期大幅下挫,泰国则因遭遇洪灾使得全球供应链再度受到威胁,而避险资本的回流加剧了市场跌幅。四季度市场低位反弹后受宏观数据影响再次陷入波动行情,美国股市则因就业及住房市场利好数据的发布在年末走出了一轮上升行情,并最终成为年内表现最佳的主要市场之一。

  报告期内,本基金上半年处于建仓期,在市场震荡中逢低加仓,并均衡配置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在品种方面,偏重选择投资流程明确、投资业绩持续优异、投资风格稳健的基金进行投资。由于宏观形势不断恶化,基金管理人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在年中市场下跌行情中降低仓位,调高发达市场的比重,并通过调整基金品种降低了组合整体风险。基金管理人在下半年的波段行情中适时增加了美国市场和长线品种的投资,年末仓位较三季度有所上升。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间,各主要指数表现(含分红收益)如下:摩根斯坦利世界指数下跌5.54%,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下跌18.42%,美国标普500指数上涨2.11%,上证综指下跌20.22%。美元兑人民币下跌4.86%,欧元对人民币下跌7.31%。本基金期末份额净值为0.831元,较期初下跌16.40%。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2年仍将是一个充满波折的年份。主要发达国家高赤字、高债务的情况短期内无法逆转,而缓解赤字所需的财政紧缩政策将令疲弱的经济复苏更加艰难。全球金融体系去杠杆化的过程仍然在继续,银行业面临的诸多监管措施和扩充资本压力有可能影响实体经济的复苏。在政府政策方面,各国出台进一步刺激政策的能力较前两年均有所减弱,但不排除美联储、欧洲央行和其他央行适时推出更为激进货币政策的可能。2012年也是多个主要经济体的大选年,美、俄、法、韩等多国的政府更替也会对资本市场的走势带来较大影响。在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减缓的背景下,新兴市场国家局部调整财政货币政策有望对市场起到正面影响。由于上半年欧洲国家将密集发行债券,预计全球资本市场届时仍会出现阶段性动荡。值得提到的是,尽管宏观经济存在变数,企业盈利却保持了逐年增长,这一态势能否持续将决定股票市场的基本面健康与否。从估值水平看,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成长性不同的行业间估值差异低于历史平均水平,受宏观面影响较小的行业和个股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而成长稳定性较好的行业和股票也值得关注。

  过去的10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股票投资者而言都是“失去的十年”,投资者因此对未来看法普遍较为悲观。上个十年的诸多发展如经济全球化、新兴市场崛起和科技革新等其实开拓了很多新的投资领域,为这些领域的投资者带来了不错的收益。把握大趋势,提防“黑天鹅”,谨慎、灵活、积极地环球寻找价值洼地将是本基金管理人2012年继续坚持的操作原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8.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571,539.9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31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本基金本期将不进行利润分配。

  4.8.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31元,基金份额总额139,791,609.1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胡湘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470号《关于核准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34,126,065.2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5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34,464,662.5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38,597.3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道富银行,境外投资顾问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基金投资部分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股票、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 RMB)×50%+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RMB)×5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关联方关系

  ■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

  7.4.7.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交易。

  7.4.7.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7.1.4 基金交易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基金交易。

  7.4.7.1.5 权证交易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7.4.7.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3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1年、2010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2011年末及2010年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主要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道富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 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债券及权证。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证券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1年4月,胡湘先生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1】613号),胡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2011年12月,毕国强先生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1】2088号),毕国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2011年12月,高鹏先生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1】2088号),高鹏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2011年12月,吴伟先生不再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职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1.2.2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0月2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军红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6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两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当期基金成交总额包括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部分,上述列示的成交金额未包含场外交易部分。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2)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及较强的交易执行能力;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的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分别向Morgan Stanley、Citibank、CICC、招商证券(香港)、交银国际(香港)、中银国际(香港)、国元证券(香港)、国泰君安(香港)、申银万国(香港)、国信证券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从 2010年10月开始陆续使用。2011年新增NOMURA、Deutsche Bank、Barclays、元大证券(香港)、Macquarie、Daiwa、工银亚洲(香港)、Merrill Lynch、BMO、Credit Suisse、UBS和JP Morgan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本报告期内上述其他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1年10月28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根据国家金融工作的需要,郭树清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郭树清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 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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