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3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201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82,901,693.2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290,169.3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02,141,653.9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46,753,177.87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派发红利1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红利9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8,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416,000,000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全权委托周海燕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后,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有关工商局登记、备案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955,922,613.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1%。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93,615,637.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3%;实现净利润382,901,693.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每股收益2.10,每股净资产17.82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光大证券关于双星新材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双星新材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光大证券关于双星新材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16,000,000元,总股本将变更为416,000,000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需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0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1,6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6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2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及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82,901,693.2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290,169.3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02,141,653.9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46,753,177.87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派发红利1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红利9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208,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416,000,000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955,922,613.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1%。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93,615,637.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3%;实现净利润382,901,693.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每股收益2.10,每股净资产17.82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1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1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到位2,706,609,658.00
2、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6,959,771.35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412,430,309.05
4、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11,135.72
2011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301,127,984.58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959,771.35元。

2、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合计1,412,430,309.05元。

其中:

(1)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315,102,774.2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2011年6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346,817,268.54元。

(3)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募投项目和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24,664.20万元,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750,510,266.28元。

3、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11,135.7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20029300488858活期账户18,284.5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1116020029300498888活期账户300,581,586.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32001778636059998888活期账户1,000,528,114.02
合计  1,301,127,984.58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帐号,不再一一列示。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如下: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0,660.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243.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243.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66,163.0066,163.0066,192.0066,192.00100.04%2011-101,207.89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否-65,811.4265,811.4232,861.7932,861.7949.93%不适用
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158,852.78158,852.7842,189.2442,189.2426.56%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4,664.20224,664.2075,051.0375,051.0333.41%
合计 290,827.20290,827.20141,243.03141,243.0348.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召开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公告。超募资金204,497.97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及“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超募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1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15,102,774.23元。上述置换资金已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于201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稳定运行不足一年,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财务总监周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潘剑云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

4、会议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2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1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12年4月16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人:吴迪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焦 点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市 场
   第A011版:文 件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综 合
   第B003版:专 版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C002版:信息披露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5版:信息披露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信息披露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C013版:信息披露
   第C014版:信息披露
   第C015版:信息披露
   第C016版:信息披露
   第C017版:信息披露
   第C018版:信息披露
   第C019版:信息披露
   第C020版:信息披露
   第C021版:信息披露
   第C022版:信息披露
   第C023版:信息披露
   第C024版:信息披露
   第C025版:信息披露
   第C026版:信息披露
   第C027版:信息披露
   第C028版:信息披露
   第C029版:信息披露
   第C030版:信息披露
   第C031版:信息披露
   第C032版:信息披露
   第C033版:信息披露
   第C034版:信息披露
   第C035版:信息披露
   第C036版:信息披露
   第C037版:信息披露
   第C038版:信息披露
   第C039版:信息披露
   第C040版:信息披露
   第C041版:信息披露
   第C042版:信息披露
   第C043版:信息披露
   第C044版:信息披露
   第C045版:信息披露
   第C046版:信息披露
   第C047版:信息披露
   第C048版:信息披露
   第C049版:信息披露
   第C050版:信息披露
   第C051版:信息披露
   第C052版:信息披露
   第C053版:信息披露
   第C054版:信息披露
   第C055版:信息披露
   第C056版:信息披露
   第C057版:信息披露
   第C058版:信息披露
   第C059版:信息披露
   第C060版:信息披露
   第C061版:信息披露
   第C062版:信息披露
   第C063版:信息披露
   第C064版:信息披露
   第C065版:信息披露
   第C066版:信息披露
   第C067版:信息披露
   第C068版:信息披露
   第C069版:信息披露
   第C070版:信息披露
   第C071版:信息披露
   第C072版:信息披露
   第C073版:信息披露
   第C074版:信息披露
   第C075版:信息披露
   第C076版:信息披露
   第C077版:信息披露
   第C078版:信息披露
   第C079版:信息披露
   第C080版:信息披露
   第C081版:信息披露
   第C082版:信息披露
   第C083版:信息披露
   第C084版:信息披露
   第C085版:信息披露
   第C086版:信息披露
   第C087版:信息披露
   第C088版:信息披露
   第C089版:信息披露
   第C090版:信息披露
   第C091版:信息披露
   第C092版:信息披露
   第C093版:信息披露
   第C094版:信息披露
   第C095版:信息披露
   第C096版:信息披露
   第C097版:信息披露
   第C098版:信息披露
   第C099版:信息披露
   第C100版:信息披露
   第C101版:信息披露
   第C102版:信息披露
   第C103版:信息披露
   第C104版:信息披露
   第C105版:信息披露
   第C106版:信息披露
   第C107版:信息披露
   第C108版:信息披露
   第C109版:信息披露
   第C110版:信息披露
   第C111版:信息披露
   第C112版:信息披露
   第C113版:信息披露
   第C114版:信息披露
   第C115版:信息披露
   第C116版:信息披露
   第C117版:信息披露
   第C118版:信息披露
   第C119版:信息披露
   第C120版:信息披露
   第C121版:信息披露
   第C122版:信息披露
   第C123版:信息披露
   第C124版:信息披露
   第C125版:信息披露
   第C126版:信息披露
   第C127版:信息披露
   第C128版:信息披露
   第C129版:信息披露
   第C130版:信息披露
   第C131版:信息披露
   第C132版:信息披露
   第C133版:信息披露
   第C134版:信息披露
   第C135版:信息披露
   第C136版:信息披露
   第C137版:信息披露
   第C138版:信息披露
   第C139版:信息披露
   第C140版:信息披露
   第C141版:信息披露
   第C142版:信息披露
   第C143版:信息披露
   第C144版:信息披露
   第C145版:信息披露
   第C146版:信息披露
   第C147版:信息披露
   第C148版:信息披露
   第C149版:信息披露
   第C150版:信息披露
   第C151版:信息披露
   第C152版:信息披露
   第C153版:信息披露
   第C154版:信息披露
   第C155版:信息披露
   第C156版:信息披露
   第C157版:信息披露
   第C158版:信息披露
   第C159版:信息披露
   第C160版:信息披露
   第C161版:信息披露
   第C162版:信息披露
   第C163版:信息披露
   第C164版:信息披露
   第C165版:信息披露
   第C166版:信息披露
   第C167版:信息披露
   第C168版:信息披露
   第C169版:信息披露
   第C170版:信息披露
   第C171版:信息披露
   第C172版:信息披露
   第C173版:信息披露
   第C174版:信息披露
   第C175版:信息披露
   第C176版:信息披露
   第C177版:信息披露
   第C178版:信息披露
   第C179版:信息披露
   第C180版:信息披露
   第C181版:信息披露
   第C182版:信息披露
   第C183版:信息披露
   第C184版:信息披露
   第C185版:信息披露
   第C186版:信息披露
   第C187版:信息披露
   第C188版:信息披露
   第C189版:信息披露
   第C190版:信息披露
   第C191版:信息披露
   第C192版:信息披露
   第C193版:信息披露
   第C194版:信息披露
   第C195版:信息披露
   第C196版:信息披露
   第C197版:信息披露
   第C198版:信息披露
   第C199版:信息披露
   第C200版:信息披露
   第C201版:信息披露
   第C202版:信息披露
   第C203版:信息披露
   第C204版:信息披露
   第C205版:信息披露
   第C206版:信息披露
   第C207版:信息披露
   第C208版:信息披露
   第C209版:信息披露
   第C210版:信息披露
   第C211版:信息披露
   第C212版:信息披露
   第C213版:信息披露
   第C214版:信息披露
   第C215版:信息披露
   第C216版:信息披露
   第T001版:T叠头版:特 刊
   第T002版:基金特刊
   第T003版:基金特刊
   第T004版:基金特刊
   第T005版:基金特刊
   第T006版:基金特刊
   第T007版:基金特刊
   第T008版:基金特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