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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2年3月26日起对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下同)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A级基金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A级基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B级基金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B级基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外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直销开通多交易账户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直销”)投资本公司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自2012年3月26日起本公司对电子直销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升级后将开通“多交易账户”业务。 一、开通时间 2012年3月26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公司电子直销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之后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 四、业务开通范围 本业务开通范围包括: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WAP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以及今后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推出的其他业务系统(以相关公告为准)。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业务规则 1、多交易账户系统支持一个基金账户下可以同时关联多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功能,每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对应一个独立的交易账户,每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发生的基金交易、基金份额均独立归属于对应的交易账户,其基金赎回款、分红款、认购/申购失败款、比例确认退款等各类款项均划回同一银行卡(或支付账户)。每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对应交易账户拥有独立的基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修改分红方式”功能对各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基金分红方式进行独立修改。 2、投资者在2012年3月23日 15:00以前使用多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进行基金分红方式修改,统一均归属至投资者的主交易账户,即归属至投资者首次开立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时使用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投资者在2012年3月26日(含)以后使用主交易账户以外的其它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所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公告默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通过“修改分红方式”功能对各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基金分红方式进行独立修改。 3、交易账户的开立必须经过实名身份验证,即投资者所使用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户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必须与投资者在开立本公司基金账号时所预留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完全一致。 4、同一家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只能关联一张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 5、增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流程: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后,在“我的支付账户”菜单中点击“增加支付账户”功能,页面自动提示可供增加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种类,选择需要增加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后,按照页面提示,前往银行页面验证身份信息即可。 6、新申请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的投资者,在基金账户确认前不能增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即新开户的首个交易日内,不能增加其他银行卡(或支付账户)。 7、投资者如需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注销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该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对应交易账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基金份额余额须为0,无在途交易和在途资金,未签订扣款协议,无定期投资计划。 8、投资者在2012年3月23日 15:00以前使用多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所产生的基金份额,统一均归属至投资者的主交易账户,即归属至投资者首次开立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时使用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投资者在2012年3月26日(含)以后使用多张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所产生的基金份额均独立归属于对应的交易账户。 六、详细业务规则请参照《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规则》。 七、本公告有关电子直销“多交易账户”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电子邮箱:service@nffund.com 九、风险提示 投资者办理本公司“多交易账户”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方式基金电子直销交易协议》,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电子直销汇款交易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直销”)投资本公司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自2012年3月26日起本公司对电子直销客户开通“汇款交易”业务。 汇款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提交基金认购/申购申请后,将资金通过预留银行卡转账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达成基金认购/申购交易的业务模式。 一、开通时间 2012年3月26日。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之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产品。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电子直销汇款交易适用以下银行的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以及后续公告支持的银行。 四、申请方式 1、未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可以使用支持汇款交易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签订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开通直销交易账户以及汇款交易业务。 2、已使用支持汇款交易的银行卡开通了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使用汇款交易业务。 3、已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账户,但所使用的银行卡不支持汇款交易的投资者,可通过新增支付账户功能,增加支持汇款交易的银行卡即可自动开通此业务。 五、适用交易费率 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使用汇款交易方式,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基金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如果高于0.6%,按标准费率执行4折优惠,若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如果标准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 新基金认购费率、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 六、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业务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4000020419200076106 七、详细业务规则请参照《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 八、本公告有关电子直销“汇款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电子邮箱:service@nffund.com 十、风险提示 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汇款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汇款交易业务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直销交易协议》,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光大银行卡网上直销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联")合作,面向中国光大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投资者开立了中国光大银行的借记卡,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查询等业务。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2年3月26日 二、适用卡种 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 三、适用基金范围 1.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2.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暂不适用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交易费率 通过光大银行借记卡在南方e站通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如果基金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高于0.6%的,单笔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4折优惠,折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计收;如果标准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单笔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 新基金认购费率、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ffund.com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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