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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16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2-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方案为:以总股本32,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并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按照2012年3月16日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3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3月22日。 根据公司于2011年9月8日和2011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9月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人民币25.3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 15.8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5.39-0.04)/(1+60%)=15.85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877.12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 除息情况,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12,618.3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与发行 底价。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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