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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2012-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1年05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50债”。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0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LOF)A

  ■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LOF)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中证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05月17日)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2010年,经证监许可[2010]1073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1,700多亿元,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天元;30只开放式基金——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QDII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基金、南方金砖四国指数基金(QDII基金)、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基金、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基金、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和南方中国中小盘基金(QDII基金);以及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管理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经济和通胀的组合经历了从上半年的“类滞胀”到下半年的“双降”,货币政策相应经历了前三个季度“逐步加码紧缩力度”到四季度的“恢复至稳健和预调微调”。前三季度随着准备金率六次上调,甚至扩大存款准备金率的征收范围,银行间资金面的日益趋于紧张,7日回购利率季度均值从一季度的3.62%一路攀升至三季度的4.45%。在高资金利率的压制下,利率债呈现高位震荡的走势,而受到了信用风险担忧和供给量过大的影响,信用利差迅速扩大,三季度信用债更是走出了几年来的大熊市行情。四季度,随着通胀回落趋势的确立和货币政策的转向,债券市场迎来了牛市行情,特别是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获取了极高的资本利得。

  本基金于11年5月成立,基于我们对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判断,采取了谨慎的建仓节奏。8月以前本基金以逆回购和中短债为主要配置标的,8月之后逐步加快了建仓节奏,力争在收益率波动的区间上半段增强配置,并于9月前后大体完成了建仓,基本完成了对中证50债指数久期和类属的匹配。四季度,随着基金建仓期的结束,本基金主要跟随成分券的调整进行了小幅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对指数的跟踪效果。建仓期谨慎的建仓节奏为本基金积累了较好的超额收益,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为投资者获取了较好的正回报,建仓期后的跟踪策略较成功实现了对指数的有效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级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7%。C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5.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纵观12年全年,我们认为“维稳”是最大的基调。09年大量放贷的经验教训仍历历在目,信贷投放将保持适量;房价高企矛盾并未解决,房地产调控等政策不会出现根本性的放松。货币政策跟随经济做出适度调整,而“通胀低点高于往年”制约着政策放松节奏和幅度。这样的相互博弈下,全年可能的结果是经济不好不坏,通胀总体水平较11年明显下一台阶。在以上分析的宏观和货币政策环境下,债券市场面临的风险并不太大,但可以预期的收益也会明显低于11年四季度。债市收益率会随着经济数据公布和货币政策的出台节奏而呈现出一定的震荡波动,信用债品种将结构性提供更好的超额回报,总体来看债市全年或给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定的正回报。

  本基金为被动型指数基金,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既有的跟踪策略,注重保持组合的流动性,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本年度监察稽核部加强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关注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达到更好地防范风险的目的。

  (2)内部审计和开展SAS70 国际专项认证工作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研究、交易、信息技术、基金会计、注册登记、人力资源、基金销售等主要业务进行定期稽核工作。同时,对投资研究、信息技术、基金直销、后台运营等相关业务开展了专项稽核工作,检查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等。经过一年多的努力,SAS70项目圆满完成,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15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SAS70内部控制报告。

  (3)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了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保证投资遵循既定的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基金投资组合及个股投资符合比例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独立、公平。

  (4)继续做好反商业贿赂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销售风险

  本年度,我公司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对公司旗下基金的代销、直销业务进行自查,此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控制销售风险。

  (5)对各业务部门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

  本年度,我公司采取外聘专家和内部专业人士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业务部门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司从业人员的合规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6)全面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负责日常合同审查,监督客户投诉处理。积极参与证监会新规定出台前的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

  (7)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完成各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视媒体监督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禁止性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之间的违规交叉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本基金于2011年11月24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派0.10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0,943,053.75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206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133,928,792.6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412,326,526.21份,份额净值1.0485元; 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721,602,266.43份,份额净值1.0458元。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良玉______ ______鲍文革______ ____鲍文革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380号《关于核准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825,913,889.7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826,750,103.2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36,213.4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 [2011]第21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90,702,823.00份基金份额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债券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证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债券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关联方关系

  ■

  注: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无。

  7.4.7.1.2 权证交易

  无。

  7.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 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1% / 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南方基金,再由南方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无。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8 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18,533,622.2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1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8.4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LOF)A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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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