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2年3月27日上午9:30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1年末合并报表的流动资产合计741,900,063.8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59,344,751.55元,总资产为1,001,244,815.42元;流动负债合计400,332,308.24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00,000,000.00元,负债合计500,332,308.2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00,912,507.18元;营业总收入为1,093,552,280.42元,营业总成本为1,039,103,128.77元,营业利润为54,448,112.85元,利润总额为56,067,193.36元,净利润为50,304,361.9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56,174,399.67元。 公司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为11亿元,较2011年度实际完成数增长0.59%。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4、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0,304,361.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769,509.99元,并且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1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899,472.22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174,399.67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合理的再投入,用于新产品的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更好地持续发展,从而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的利益。2011年度拟不派发红股、现金红利,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关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关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根据山东汇德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该所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拟支付其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2年向工商银行青岛市南京路支行、农业银行青岛市北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市分行、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汇丰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南京路支行、恒丰银行福州路支行、大华银行北京分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青岛银行热河路支行、光大银行山东路支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11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10、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崔言民先生辞职及提名唐风杰先生担任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因个人身体原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崔言民先生自2012年3月28日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高管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职务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3年5月14日,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应职务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唐风杰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因个人身体原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崔言民先生自2012年3月28日起辞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高管职务。 因个人原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董胜先生自2012年3月28日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高管职务。 聘任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朱东兴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徐耀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均为2012年3月28日至2013年5月14日。简历附后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4、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附:1、唐风杰先生简历: 唐风杰,男,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朱东兴先生简历: 朱东兴,男,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海尔集团;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美国A/F公司深圳办事处;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徐耀东先生简历: 徐耀东,男,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任青岛东方宏业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3年6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分厂厂长、事业部部长。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2012年3月27日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王竹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通过向社会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7.69元,共募集资金261,4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87,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72,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汇所验字第3-01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使用金额及余额
其中:已将按合同需陆续支付的部分装修工程款409.20万元、设备款项234.69万元统计至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此部分款项实际尚余422.65万元未支付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协议》,并在上述银行设立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便于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子公司,且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专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公司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子公司上海芬旎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扬支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成都芬旎贸易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航空路分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便于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因公司与上海芬旎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股东在经营理念等方面出现分歧,经公司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金王国贸将持有的上海芬旎66.67%股权转让给潍坊博瑞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芬旎撤消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扬支行签订的三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相应股权转让款已于2009年7月27日收回于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差异说明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422.65万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0元多422.65万元。其原因为: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款及设备款项合计422.65万元未在2011年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变更后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即“四、变更项目情况”表中的数据。 2、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部分即49,912,700.00元已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研发项目实施结余部分456.37万元、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实施结余本金2379.48万元、国内销售建设项目实施结余本金1527.40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经公司2007年9月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宝旌国际有限公司。 2、经公司2007年9月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经公司2008年9月17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店方式调整为自建、合资、收购三种方式。 (三)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42,672,700.00元中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部分39,912,7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09年9月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超出项目募集资金需求的剩余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7年1月6日至2007年7月6日)。公司已于2007年7月5日归还。 2、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3个月(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12月17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2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3、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7月15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7月15日归还募集资金帐户中。 4、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9年9月8日至2010年3月8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6个月(2010年3月18日至9月18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至2006年12月31日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1326万元,此项目原 计划投入总额为307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预先投入的326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至2009年12月31日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06.52万元,其中尚有部分土地款369.16万元、工程款79.48万元、流动资金545.36万元将在2010年根据合同陆续支付。因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公司适度控制越南项目投资速度,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调减了部分进口配套设备投资,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 29,785,290.61元,其中专户利息6,753,392.03元,汇兑损失762,941.70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通过部分仪器国产化及严格控制相关费用,至2009年6月30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2,613.63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募集资金1,613.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56.37万元。已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至2010年12月31日已全部建设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2.60万元。其中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款、设备款项合计422.65万元将在2012年根据合同规定继续支付。本着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费用的原则,公司通过改造样品展示间、控制装修费用等方式,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节省了部分费用;同时根据店面投入计划适度控制铺货进度,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已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未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未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0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及2012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签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2007年5月1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服务期限为五年。公司近五年来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现此协议将于2012年5月1日到期,公司拟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续签《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注:1、公司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租赁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为70万元/年和10万元/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1)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 为602.4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三里庄金王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姜颖。主要从事兴建、经营出租和出售工业园房屋等。201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9700.55万元,净资产4565.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2.00万元,净利润-59.07万元。 (2)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三路81号,法定代表人姜颖。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木制品、家居制品、玩具;设计、加工:礼品包装;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护肤用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销售:石蜡、软麻油、脱蜡油、防水油膏;销售:润滑油、汽车上光蜡调剂;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租赁,矿产资源的投资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201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215275.53万元,净资产107487.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3203.17万元,净利润13062.55万元。 (3)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 本4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法定代表人为孙金斌,主要业务为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护肤用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橡胶;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销售:石蜡、软麻油、脱蜡油、防水油膏;销售:润滑油、汽车上光蜡调剂。201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4694.96万元,净资产4440.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9.32万元,净利润-14.9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终级控股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终级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因办公生产需要租赁办公地、宿舍、食堂和露天货场,因业务需要由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2010年1月1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尚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房屋租赁协议 2010年1月1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签署该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02万元。 2、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日起分别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产,其中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160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70万元/年;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租赁20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0万元/年。租赁期限均为三年,自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按季支付租金。 3、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 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际运输公司)2007年5月1日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拟于2012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签该协议。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在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向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协议有效期为3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1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D59版)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