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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夏清、郭明瑞、吕永祥 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十六__次, 未出席 _零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200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江国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孙江国监事将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 附件:孙江国简历 孙江国,男 ,1963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子集团公司研究所副主任工程师、主机车间主任,公司电装厂厂长、生产计划处处长、通讯研究所所长、工艺处处长、质量保证处处长、物资供应分公司经理;现任公司电装厂厂长,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孙江国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7500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名称:东方电子 证券代码:000682 公告编号:201200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5万元。公司持股30%,威思顿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持股70%。威思顿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多,股权较为分散。公司委派的董事占其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具有实际控制权。近年来,公司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发展速度较快,2012年存在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为促进威思顿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予威思顿公司财务资助。其他持股比例为70%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威思顿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相关借款合同须威思顿公司其他持股比例为70%的股东的股权完成质押登记后方可实施。 1、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2、资助金额:3000万元资金额度,其中2012年4月1000万,6月500万元,7月1000万元,9月500万。 3、资助期限:自2012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9日。 4、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还款计划如表所示: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名称: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创业中心 3、法定代表人:吕志询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5万元 5、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1日 6、主营业务:电力计量系统等 7、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威思顿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威思顿公司的其他股东中没有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没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主营电力计量系统,主要产品为电表,近年来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业务发展迅速,盈利状况良好,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因业务发展较快面临短期资金缺口。公司决定为其提供3000万元额度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期12个月;同时,威思顿公司其余持股70%的股东以其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威思顿公司历史信用记录良好。公司将通过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产施工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如果威思顿公司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停止借款,提前还款或执行质押合同,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为威思顿公司提供短期财务资助将有利于推动威思顿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资助事项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公司”)近年来面临较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业务发展迅速,盈利状况良好,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股东创造了良好的效益。2012年威思顿公司存在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将有效的缓解威思顿公司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促使其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同时提高了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二)、资助事项的公允性。 公司为其提供3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12个月。同时,威思顿公司其余持股70%的股东以其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的要求。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和控制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到威思顿公司不能及时还款引发的风险问题,采取了股权质押、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产施工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周密可行。 五、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 六、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 日
股票名称:东方电子 证券代码:000682 公告编号:201200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烟台东方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威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2.5789万美元。公司持股51%,外资股东胡广华持股25%,烟台威智电子持股24%。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2011年公司战略成功转型,公司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面临资金发展不足的压力。东方威智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借款,总额500万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应为其提供借款255万元。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12个月,自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予东方威智财务资助255万元。。 1、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2、资助金额:255万元资金额度,其中威智公司将根据生产进度情况分批次使用该资金额度,2012年3月102万,7月153万元 3、资助期限:自2012年3 月至2013年3 月。 4、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到期后归还。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名称:烟台东方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丁振华 4、注册资本:美元82.5789万元 5、成立日期:年2003年12月20日 6、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通讯设备、工业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费开发服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等 7、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东方威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威智的其他股东中没有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没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从事电力专网通信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电子信息行业的采购付款方式致使公司在快速发展阶段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压力。东方威智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借款,总额500万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应为其提供借款25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东方威智提供255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公司将通过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产施工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如果东方威智公司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停止借款,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公司为东方威智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利于推动东方威智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资助事项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智公司”)2011年经过战略调整合同额大幅增加,公司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面临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将有效的缓解威智公司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促进其快速发展,同时提高了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助事项的公允性。 公司为其提供255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12个月。同时,威智公司其余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其提供相应额度的财务资助。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借款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的要求。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和控制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到威智公司不能及时还款引发的风险问题,采取了专款专用、定期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核查物资库存和生产施工等手段控制借款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周密可行。 五、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5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 六、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 日
股票名称:东方电子 证券代码:000682 公告编号:20120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4月 19 日上午9: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于2012年4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注:公司独立董事的聘任提案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2012年3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6 日上午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张琪 6、联系方式: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7、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四、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膳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下转D7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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