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人民币现金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8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2,00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000万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0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04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04月10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份于2012年04月1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04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5.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04月1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8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54100 咨询联系人:江浩、李淑敏 咨询电话:0319-8869535 咨询传真:0319-8869260 电子信箱:lxjianghao@126.com、lxlishumin@126.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3月29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