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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2-011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发布的《大连港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本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决议公告》。 公司定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向公司提出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案追加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增加为两项,增加的临时提案为: (a)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款修订为: “公司的主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为国际、国内航线客船(邮轮)旅客服务;在港区内从事原油、成品油仓储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b )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必需的批准或备案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已公告的其它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经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后所适用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谨请留意:该授权委托书将替代2012年3月12日发布的“大连港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0日 附件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如委托人未做指示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2-008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D5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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