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编号:临2012-00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3月2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06号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孙万发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含委托2人,董事熊维明先生委托董事张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董事许丽女士委托董事魏益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2 名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赖宏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2-00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拟放弃修建寸滩港区二期工程配套综合办公大楼的议案》。 鉴于政府调整用地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实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建寸滩港区二期工程配套综合办公大楼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拟将 1533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重庆市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00020110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市政500000201100016 号),核准由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在寸滩港区海尔路以南、一期工程以西的地块修建综合办公大楼。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海尔路以南、一期工程以西,总面积为15331㎡的土地使用权,按照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1)第159-1号】确定的评估价值1856.89万元,作价转让给港务物流集团。 因交易对方港务物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事项内容详见今日临2012-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2-00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1533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拟将 1533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公司”)将寸滩港区海尔路以南、一期工程以西,总面积为15331㎡的土地使用权,按照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1)第159-1号】确定的评估价值1856.89万元,作价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 由于港务物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属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关联方港务物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221,006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等。截至2011年12月31日,港务物流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34,8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79,941万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73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集装箱码头公司本次拟转让的土地所有权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港区海尔路以南、一期工程以西,其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15331㎡,账面值576.27万元。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该地块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1)第159-1号】,确定的评估价值为1856.89万元。评估增值1,280.62万元,增值率为222.23%。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政府调整用地规划,将本次拟转让地块核准由港务物流集团修建综合办公大楼。按照“房地合一”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集装箱码头公司将该15331㎡土地使用权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值1856.89万元转让给港务物流集团。上述地块政府原规划用于建设加油站,后调整为办公用地,加油站另择址修建,此次该宗地的转让不影响集装箱码头公司的生产经营功能。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集装箱码头公司将 1533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港务物流集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