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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0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在本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谭文鋕董事长主持,以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1,319,277,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1,927,778.10元。 (2) 由于公司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此分配预案需经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预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为106万元人民币(含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公司不承担事务所派员到公司审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该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并同意提交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冷荣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冷荣泉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冷荣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选聘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庞大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尚需对庞大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和公示,如无异议,将提请第二十次(2011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的议案》; 为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用DF、NDF买入、卖出外汇业务,详见同日公告2011-009。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 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深圳振华支行申请等值9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 以信用方式向星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5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 以信用方式向东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 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 以信用方式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申请等值9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 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申请等值6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等值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 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申请等值3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东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 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2-010)。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长城电脑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2012-011)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谭文鋕先生、钟际民先生、卢明先生、陈建十先生、杜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俊祥、张鹏、冷荣泉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并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经营班子考核奖励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2012-015)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 其他事宜 在本次董事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注册会计师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简历 庞大同先生,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深圳大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曾任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董事局董事。 庞大同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0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 公司每年有大量的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口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和收取美元,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前提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拟根据进、出口业务的规模,在不超过15亿等值美元的额度内开展用DF、NDF买入、卖出外汇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2、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不超过15亿等值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 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1、 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不超过15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单笔业务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鉴于公司每年有大量的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口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和收取美元,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前提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已为操作远期外汇交易组合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且操作的均为简单金融业务,有效控制了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为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且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需提请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1、 DF业务,即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币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客户可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 DF业务的收益为:本金*到期收益率。DF业务的到期收益率取决于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与到期日实际交割时即期汇率的差异。由于企业在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的时候,远期结售汇汇率是合约中事先约定的,因此风险和收益已经锁定,可避免汇率的大幅度变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2、 NDF业务,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 在交易时,由交易双方确定交易的名义金额、远期汇价、到期日。在到期日前两天,确定该货币的即期汇价,在到期日,交易双方根据确定的即期汇价和交易开始时的远期汇价的差额计算出损益,由亏损方以可兑换货币交付给收益方。 NDF业务的收益为:本金*到期收益率。NDF业务的到期收益率取决于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与到期日实际交割时即期汇率的差异。 四、 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每年有较大量的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口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和收取美元,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前提下,为了规避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合理的金融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提高本公司竞争力。 五、 远期外汇交易组合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约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因约定的远期汇率是已知的,汇率损失幅度在可控范围内。 六、 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会考虑业务的报价等情况,按照约定远期汇率,总体业务达到一定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才开展DF和NDF业务。 2、外汇交易业务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和付款的预测金额。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项制度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4、公司参与远期外汇交易组合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 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七、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允价值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按资产负债日的即期汇率确认其公允价值。 八、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 九、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作用是锁定汇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十、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1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苏州”)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2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对象名称: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A区5号 (3) 注册时间:2005年7月 (4) 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5) 法定代表人:陈朱江 (6)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大容量磁盘驱动器磁头、电脑硬盘用线路板等相关电子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税控收款机、金融POS机的技术咨询和上门维修服务。 2. 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2011年度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50,076.13万元,净利润为766.51万元,总资产为349,094.73万元,净资产为48,170.99万元,资产负债率86.20%。 三、 担保主要内容 为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 为开发苏州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的等值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 为开发苏州向东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 为开发苏州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的等值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开发苏州开立信用证、银行保函、海外代付、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财资产品等。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被担保公司开发苏州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的风险很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报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2,65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其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香港提供信用担保5,141.53万元人民币,为与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合作出口意大利电表项目提供履约保函担保7,517.74万元人民币。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1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宝石公路北侧黄草浪村显示器厂房1栋厂房02房产,租赁合同简述如下:
2. 以上关联交易不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脑”) 法定代表人:杜和平 注册资本:132,359.388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成立时间:1997年6月 主营业务: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网络系统、电子产品、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电话机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等多类业务。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城电脑”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公司近三年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承租的厂房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宝石公路北侧黄草浪村,为显示器1栋厂房02房产,产权所有人为“长城电脑”,面积16,701.21平方米。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概述”之“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简述”。 2. 交易结算方式:月结 3. 定价政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 五、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由于公司电子产品制造,特别是手机装配业务发展迅速,现有厂房已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房产资源及配套措施,为公司电子装配业务提供生产场地和生产条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效益。 2.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张鹏先生、冷荣泉先生认为: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1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华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5月任期届满,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如下 (1)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2012年3月1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致选举王维先生、谢少华先生、白薇女士公司为第七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并将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正式生效。(附简历) (2) 关于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情况 经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宋建华先生、林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附简历) 此议案需提请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简历: 宋建华先生,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宣化炮兵学院,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2006年直属进修班结业。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监事。曾任35304部队营长、昆明市劳动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入职开发科技,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工会副主席。1993年1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历任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宋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维先生,195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和中央党校广东分院,曾任湖南省洪江市团委干事,国营建南机器厂副科长,深圳微科电子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1991年入职开发科技,任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后勤保障部总监。2000年5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历任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王维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少华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入职开发科技,历任本公司加工部、日立生产线、JTS生产部、IBM-HGA生产线、磁头厂装配一、二部、采购部及进出口部技术员、助工、主管、高级主管及经理、高级经理等职。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物流部总监,兼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和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5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历任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谢少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平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曾任湖南计算机厂总会计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06年8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历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薇女士,196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大学,曾任甘肃省体育工作大队篮球运动员,1989年入职开发科技,历任本公司技术资料室主任,系统管理部高级主管,质量管理部研究员,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工会副主席,兼任开发苏州工会主席,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 白薇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1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4月23日上午9:30 2.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4. 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出席对象: (1)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 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7. 审议《关于选举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庞大同先生,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深圳大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曾任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董事局董事。 庞大同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 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 选举宋建华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议案; 宋建华先生,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宣化炮兵学院,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2006年直属进修班结业。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海南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金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监事。曾任35304部队营长、昆明市劳动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入职开发科技,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工会副主席。1993年1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历任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宋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选举林平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议案。 林平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曾任湖南计算机厂总会计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06年8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监事,历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 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2) 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深圳振华支行申请等值9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4) 以信用方式向星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5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5) 以信用方式向东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 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7) 以信用方式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申请等值9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8) 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申请等值6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9)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等值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综合授信额度; (10) 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申请等值3000万美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1)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综合授信额度; (12)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3)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申请等值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4) 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5)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3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6)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7) 控股子公司开发磁记录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2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 监事会职工监事换届选举通告 三、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4月17日——2012年4月20日,每日9: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五、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电 话:0755-83200095 8320528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葛伟强 李丽杰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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