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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11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与金融机构建立广泛、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公司2012年度拟向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票据、保函、保理等,期限壹年(12月),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利禾”)于2011年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2月17日获得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为满足东方利禾业务发展的需要,强化公司在景观规划设计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东方利禾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东方利禾注册资本将增加到4,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12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园林工程业务目前主要分布在北方区域,受春节及气候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基本处于施工准备阶段,可施工天数很少,导致园林工程业务收入金额很小。 2、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幅较大。 3、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人员储备,导致管理费用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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