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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2-2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9日—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下午15:00—3月30日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3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大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石正林先生(公司董事长仇慎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13人,代表股份195,271,495股,占公司总股份333,480,708的58.555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89,959,795股,占公司总股份333,480,708的56.962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02人,代表股份5,3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2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67,210,530股;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210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28,060,965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新增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表决结果:27,754,41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6%),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272,8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3%)。 股东大会经审核确认2011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75,159,143.42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类交易金额为5,911,384.39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类交易金额为178,581,585.78元,租入资产支出金额为20,823,603.71元,租出资产收入金额为31,852,272.94元,利息及担保费用为37,990,296.60元。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2012年度新增的租出房产类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2,700万元。增加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后,2012年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人民币26,070万元,该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总计约人民币58,783万元。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195,0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7%),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1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三)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195,0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7%),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1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6亿元,较上年同期39.19亿元减少2.13亿元,下降5.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17亿元,较上年同期2.69亿元增加2.48亿元,增长92%;年末总资产110.85亿元,较上年79.42亿元增加31.43亿元;负债总额76.85亿元,较上年55.8亿元增加21.0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25.96亿元,较上年19.78亿元增加6.18亿元。 (四)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195,223,09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14,7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88,040,428.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5,708,414.23元,母公司2011年期末资本公积为825,026,111.06元(其中股本溢价752,260,668.93元,其他资本公积72,765,442.13元)。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33,480,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2元现金股利(含税)。 本次合计分配现金66,696,141.6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33,480,708股,公司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所属明细会计科目及金额为股本溢价333,480,708元。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3,480,708股增至666,961,416股,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将由752,260,668.93元减至418,779,960.93元。 (五)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95,0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7%),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1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六)审议通过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95,0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7%),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1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七)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94,9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2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一年,年度费用分别为9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人民币。 (八)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未构成关联交易的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194,950,2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2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8家下属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按照不低于公司同期融资成本向被资助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因相关被资助企业的其他方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提供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九)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构成关联交易的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27,739,71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52%),33,7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287,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7%)。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3家下属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 35,3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按照不低于公司同期融资成本向被资助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因相关被资助企业的其他方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提供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27,740,71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7%),34,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285,6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0%)。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借款,最高余额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年利率为7%-13%(具体借款利率在前述利率区间内以深圳中航取得的融资成本为准),期限2年。每年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借款时,双方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另,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李瑮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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