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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通过增资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参股伟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参股伟仕项目”),由于伟仕控股违约,加之市场及政策因素影响,导致参股伟仕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拟终止此募集资金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伟仕控股159159999股,占伟仕控股总股本的12.73%。在参股伟仕项目中,公司现存放于香港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含利息,为当时拟购买伟仕控股增发的第二批10%股份的资金,但伟仕控股违约,仅向公司增发5%的股份,导致资金闲置两年多),存放于大陆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533,276.09元(含利息,为参股伟仕项目剩余的资金,考虑汇率损失的问题,一直留存国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公司一方面面临当前市场流动性紧缩、银行及社会资金成本高的经济形势,一方面又面临着大量的资金闲置,无法发挥投资效益。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拟将参股伟仕项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 年3 月31 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另一家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拟向United Overseas Bank (Malaysia) Bhd.申请不超过600万林吉特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供银行300万林吉特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用于进口和本地采购的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的股东为Etemal Asia(S)Pte Ltd.和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本次授信由Etemal Asia(S)Pte Ltd.的股东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万林吉特;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的股东Low Chee Haur 和 Ian Tan Tee Liang提供个人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万林吉特,担保期为一年。(备注: 林吉特为马来西亚货币,1美元=3.03林吉特)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分别为公司出资人民币1.9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现因上海怡亚通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其增加投资人民币1.5亿元,用作公司的经营发展。增资后上海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2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83.47亿元,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1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2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向上列21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拾伍亿元(含)的外币或人民币借款额度/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伍亿元(含)人民币/美元利率掉期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额度申请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有与授信相关合同,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6.6亿港币。2012年公司香港及海外控股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 USA) Corp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Cathay Bank、East West Bank、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HSBC Singapore、Bank of China Luxemburg Branch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1亿港币(或等值美金、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2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长怡科技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该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及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陕西潼关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名称暂定为(以核准登记为准):怡得金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的60%;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的40%。 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为黄金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提供产品流通服务,包括资金服务、采购服务、销售服务、以货易货服务;黄金精炼以及副产品的加工、销售与回购;并不断为企业研究、推出新的增值服务项目。 七、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2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议案》,由于原申请设立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局限,为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考虑,公司拟在深圳市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相关事项以本议案为准,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议案》将不予实施。 租赁公司名称暂定为(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的80%;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的20%。 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各种先进适用的工程机械、电信设备、电器设备、医疗器械、石油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及其他机械与设备的租赁、转租赁、租借、销售;根据用户的委托,按照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直接从国内购买经营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和货物;对租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八、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2-0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7号】文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89元。截至2007年11月5日止,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24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340,37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1月5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KPMG-C(2007)CR No.0017”《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通过增资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参股伟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参股伟仕项目”),由于伟仕控股违约,加之市场及政策因素影响,导致参股伟仕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拟终止此募集资金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伟仕控股159159999股,占伟仕控股总股本的12.73%。在参股伟仕项目中,公司现存放于香港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含利息,为当时拟购买伟仕控股增发的第二批10%股份的资金,但伟仕控股违约,仅向公司增发5%的股份,导致资金闲置两年多),存放于大陆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533,276.09元(含利息,为参股伟仕项目剩余的资金,考虑汇率损失的问题,一直留存国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三、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一方面面临当前市场流动性紧缩、银行及社会资金成本高的经济形势,一方面又面临着大量的资金闲置,无法发挥投资效益。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拟将参股伟仕项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参股伟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投资,鉴于“参股伟仕项目”因相关因素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使得大量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的情况,公司拟申请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参股伟仕项的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资的情况下,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提高募集资金效益的原则出发,此举,既能使公司有效的发展,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效益最大化,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事宜是可行的。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怡亚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怡亚通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且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荐人对怡亚通将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包括利息收入,现存于香港账户中)及人民币29,533,276.09元(包括利息收入,现存于大陆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闲置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独立董事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16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增加投资额人民币1.5亿元,本次增资后上海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2年3月30日,公司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3333号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7.5%,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销售,仓储、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等供应链管理业务。 上海怡亚通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12,529,021元,净资产220,186,438元,实现营业收入712,291,276元,净利润4,287,904元。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怡亚通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通过本次增资(人民币1.5亿元),补充上海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以便公司更有效地运作已有的业务,同时也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新业务的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为上海怡亚通申请银行授信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进而进一步提升的竞争力,更好的为集团提供服务。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 上海怡亚通本次增资后的发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17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资金的正常运作,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2 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另一家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拟向United Overseas Bank (Malaysia) Bhd.申请不超过600万林吉特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供银行300万林吉特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用于进口和本地采购的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的股东为Etemal Asia(S)Pte Ltd.和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本次授信由Etemal Asia(S)Pte Ltd.的股东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万林吉特;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的股东Low Chee Haur 和 Ian Tan Tee Liang提供个人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万林吉特,担保期为一年。(备注: 林吉特为马来西亚货币,1美元=3.03林吉特)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600万林吉特(1248万元人民币;1美元=3.03林吉特;1美元=6.29人民币;1林吉特=2.08人民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238,35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 向United Overseas Bank (Malaysia) Bhd.申请不超过600万林吉特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万林吉特,担保期为一年。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怡(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3号汇达大厦22楼 董事:冯均鸿、范智强、郑德威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0日 联怡香港目前注册资本为36,000万港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1年6月30日,联怡香港的总资产49,175万元,净资产47,257万元,总负债为19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58%。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 注册地点:No. 24-3 Jalan Tun Sambanthan 3, 50470 Kuala Lumpur, Malaysia 董事:Mr. Low Chee Haur、Mr. Ian Tan Tee Hiang 成立时间:2010年6月12日 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目前注册资本为1,564,998林吉特,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Etemal Asia(S)Pte Ltd.持有其70%的股份,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持有其30%的股份,INDEX DIVERSIFIED SDN. BHD.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1年6月30日,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的总资产227万美元,净资产85万美元,总负债为142万美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2.55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8,35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141,840万元的168.05 %,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怡亚通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18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238,35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3,412.6241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2,874,991,332元,净资产为1,271,838,856元,总负债为11,603,152,476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元,资产负债率为90.1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金滇路200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一类)的销售,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1年6月30日,上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21,253万元,净资产为22,019万元,总负债为99,2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8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8,358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141,840万元的168.0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 年 3 月30日在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共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资的情况下,闲置募集资金港币77,174,366.24元(现存于香港账户中)、人民币29,533,276.09元(现存于大陆账户中)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提高募集资金效益的原则出发,此举,既能使公司有效的发展,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效益最大化,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事宜是可行的。 内容详见2012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至4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10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15楼行政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1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 MALAYSIA) SDN BHD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另一家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2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五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五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五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15:00至2012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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