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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0版) (15)、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注册资本9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325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8,386,618.24元,净资产895,301,872.26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4,579,395.9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6)、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北路1号营业用房西厅,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12,568,068.51元,净资产43,582,383.91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29,593.00元,实现净利润-1,426,763.0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7)、绍兴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6日,注册资本3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绍兴市灵芝镇界树村,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6,486,208.97元,净资产349,163,791.08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744,631.7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8)、上虞滨江城市之星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50,500万元,公司出资2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注册地址: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8,958,888.60元,净资产499,605,687.61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5,196,867.4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9)上虞滨厦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3日,注册资本5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9,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创恒实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6,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注册地址: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7,693,969.59元,净资产318,394,342.74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605,657.2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0)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资本5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5楼A-K座,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7,168,826.24元,净资产547,616,249.39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383,750.6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1)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129号332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07,860,004.60元,净资产199,860,004.60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39,995.4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2)杭州滨江广景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杭州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三楼,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038,529.20元,净资产50,028,896.90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8,896.9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3)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204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房产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99,495.24元,净资产9,999,495.24元;2011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504.7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70亿元,系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70亿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3,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80,280.00万元。公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1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 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目前该等项目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开发。 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项目公司将存在部分资金闲置。鉴于上述情况,为盘活闲置资金、保护合作各方合法经济利益,公司与合作方在就合作项目签署合作协议时即约定:在保证项目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就闲置资金部分项目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闲置资金的经济效益,也有利于合作各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 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授权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下情形: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财务资助;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3)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5)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公司将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各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预计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且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若公司就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宜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在财务资助期限内,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 5、财务资助的担保事项:若公司就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宜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 6、若公司就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宜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和相关项目的合作方,相关项目合作方情况如下: 1、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杭汽发项目的合作方,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的股权。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杭州绿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杭州添惠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4980 万美元,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7,859,705.17元,净资产387,859,705.1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000.00元。 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380,000,000.00 万,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6,880,377.47元,净资产379,411,363.58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2,029.08元。 2、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萧山湘湖项目的合作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萧山区益农镇益农大道,法定代表人:倪信才,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69,473,828.00元,净资产238,162,452.48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1,372.72元,净利润 -21,329,932.85元。 3、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凯旋门公寓项目的合作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新昌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1 号;法定代表人:张少波;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469.63万元,净资产20,116.58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80.68万元,净利润 3,488.06万元。 公司与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等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双方的合作,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鉴于:1)上述合作方经济实力强,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2)若公司就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宜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在财务资助期限内,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且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合作方经济实力强,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若公司就项目公司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宜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在财务资助期限内,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且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此类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此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 截止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651,555,053.40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14∶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2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10项议案已于2011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1-037号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公告》。 第1至第9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计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2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2年4月24日—2012年4月25日:9 :00—11: 30、 14 :00—17: 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1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独立董事陈国荣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渊先生、财务总监沈伟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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