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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2-05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周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12年4月13日(周五)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2011年度报告;

  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于2012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六、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257,461,077.54元,公司本年度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406,422,741.94元;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392,803.39元,加上2011年初的未分配利润-12,849,343.46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0,242,146.85元。

  鉴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为主体,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议,本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项目开发和经营活动需要,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至第(八)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4日至2012年4月19日工作日9:00-16:30

  2012年4月20日上午8:00-8:4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忠、黄逢春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2011年度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12年4月20日"深物业"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2-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一、担保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项目开发和经营活动需要,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具体如下:

  1、为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半山御景(徐州)项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2、为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松湖朗苑(东莞大朗)项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具体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3、为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扬州项目开发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具体的贷款机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4、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为保障相关子公司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其经营需要并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其中:展期0.7亿元、新增0.8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的日常周转资金,该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方式、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书为准。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 元,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 元;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1,200万元,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00万元。

  二、担保对象介绍

  1、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物业集团徐州大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公司")于2010年3月底设立,负责公司在徐州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号为:320323000059331,组织机构代码为:55252545-4,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457万元、净资产为4,166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29万元。

  2、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于2010年9月设立,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号为:441900000898786,组织机构代码为:56256265-4,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091万元、净资产为866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92万元。

  3、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物业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公司"),于2011年5月设立,负责扬州市维扬区项目的开发运营。

  该公司系公司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号为:321000000081100,组织机构代码为:573842934,法定代表人为:李子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11万元、净资产为4,845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开发期,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5万元。

  三、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 元,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 元。2011年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1,2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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