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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制行政处罚 外资行代销基金尚无时间表

2012-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 昊

  见习记者 吴昊

  为何在基金销售渠道多元化的趋势下,外资行代销基金的牌照却迟迟不能获批?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并非不批,而是目前尚未有一家外资银行正式报送关于基金销售牌照的申请资料。”

  据记者了解,目前外资行取得基金销售牌照的主要障碍在于要求三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规定,而在此规定下符合标准的外资行寥寥无几。上述人士表示:“基金销售牌照已经是注册制,所有条件和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有关部门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按部就班办理,外资行没有申报的原因在于外资行本身。”

  一位外资行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筹建人告诉记者:“《办法》中规定外资行代销机构三年内不能有行政处罚,这包括了人民银行、外管局、银监会、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出的处罚单,虽然不是多么严重的处罚,但各家外资行多少都有瑕疵。”

  上述外资行人士还告诉记者:“监管层的态度是支持基金销售渠道多样性的,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因此外资行何时能够代销基金并无确切的时间表,目前只是在做一些基础的准备工作。”

  去年5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共识,中国承诺允许在华外资银行销售共同基金。去年10月,《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外资法人银行在内的一些机构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为抢食这块蛋糕,东亚、汇丰、花旗、渣打等多家银行都已准备多年,但正式申报的临门一脚迟迟没有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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