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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海王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俞蓓芬女士、刘占军先生、于琳女士、张全礼先生、沈大凯先生,独立董事李罗力先生、章顺文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黄耀文先生、果德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聂志华先生、陆勇先生、冯汉林先生及公司副总裁张翼飞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12年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1,892,079.14 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28,359.24 元;公司201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03,997,353.12元,2011年度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468,993.88元。

  由于以前年度有未弥补亏损,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2011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因以前年度有未弥补亏损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局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核销坏帐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阅读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的内控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局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总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4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经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并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董事局审议上述议案时申请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与预算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拟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工作。2012年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2个年度。同时,鉴于公司整体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连续三年保持较大规模增长、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数量增加及审计师各项成本费用增加等原因,公司拟提供给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2012年度审计费用较2011年增加15万元,为人民币12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鉴于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本公司拟为河南东森2012年向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2,600万元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由于河南东森小股东及管理层与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拟为海王生物为河南东森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开展乳制品经营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本部将于2012年启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销业务、建立自有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并逐步扩大和全面开展乳制品经营业务。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公司董事还审阅了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九、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4月10日

  附件:2011年度核销坏账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附件:

  2011年度核销坏账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公司提取各种资产减值准备金的会计政策,公司拟对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金,以及对确实无法收回并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一、计提准备金

  1、应收款项个别认定法、帐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对其可收回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证据表明本公司可收回的款项,可不计提坏账准备;但有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金额重大部分外的其他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为一年以内不提取,一年至两年提取10%,两年至三年提取20%,三年以上提取100%。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对2011年末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按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计提了坏账准备12,055,515.15元。

  ■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和盘点分析报告,公司决定对部分很少用到的呆滞原料及少量近效期药品共1,319,667.06元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

  2011年末,公司对山东华源长富医药有限公司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认为存在减值迹象,按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150,000.00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核销坏帐

  根据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核销266家客户三年以上应收账款2,127,899.16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帐550,098.07元,该些应收款已无法收回,拟核销。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海王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志华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12年经营计划》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海王生物2011年度报告所记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海王生物2011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核销坏帐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总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开展乳制品经营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九、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现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1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1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严格遵守了《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严格按照《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583.77万元,全部是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4、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2,600万元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由于河南东森小股东及管理层与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拟为海王生物为河南东森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三、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了审核,并对公司2011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与核查,认为:公司因以前年度有未弥补亏损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局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阅读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的内控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局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鉴于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进了审核,认为: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董事局审议上述议案时申请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201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李罗力、黄耀文、章顺文、果德安

  201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1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2012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1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控股企业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拟于2012年向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借款。为支持河南东森的发展,本公司拟为河南东森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为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201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由于河南东森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已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0%,且河南东森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河南东森”系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3.91%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5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阳市高新区高新路3号,法定代表人:杨拴成,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食品、中药饮片、日化用品、消杀用品、医用器材。

  河南东森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河南东森73.91%股权,南阳市东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东森26.09%股权。河南东森股东持股架构图如下:

  ■

  河南东森目前为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目前主要从事药品的阳光集中配送业务,是公司医药商业流通产业的核心子公司之一。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河南东森资产总额为51,369.83万元,负债总额为46,565.57万元,净资产为4,804.2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40,349.55万元,净利润为 1,346.21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及担保形式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四、公司董事局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河南东森为本公司医药商业产业的主要控股子公司之一,自2010年开展药品阳光集中配送业务以来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已从2010年的800多万元,上升2011年4个多亿。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河南东森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增加,为支持河南东森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河南东森在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

  2.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鉴于河南东森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盈利能力强,业务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且行业前景看好,公司认为河南东森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河南东森融资资金到位后可以利用该资金发展经营业务、提升业务规模,公司认为本次为河南东森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及河南东森的经营与发展。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河南东森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河南东森73.91%股权,南阳市东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东森26.09%股权。

  由于经营规模及整体实力有限等原因,南阳市东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未能参照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河南东森提供同比例担保。

  为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南阳市东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拟将其所持河南东森股权质押予本公司,为本公司为河南东森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河南东森的管理层已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拟为本公司为河南东森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583.77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互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0.0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2-01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药业”)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1]1673号),获悉海王药业的“虎杖苷注射液临床研发”项目和“深圳市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分别被列入市发展改革委的自主创新产品研究项目扶持计划和市科工贸信委的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扶持计划,扶持计划起止年限为2011年至2013年,扶持计划补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万元。根据该文件,海王药业已收到深圳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前述“深发改[2011]1673号文”,将该补贴收入分别计入相关期间的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科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2年4月10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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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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