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4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8版)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

术改造项目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

术改造项目

25,267.907,646.3313,093.0451.82%2012年7月1,177.09
合计25,267.907,646.3313,093.0451.82%1,177.0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2010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2040万元用于收购加拿大CYCLONE公司并增资,刊登在2010 年10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10 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2011年变更15,511.8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的首期投资,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2011-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4、当年募投项目投资较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固定成本增加较多;

5、加拿大CYCLONE公司搬迁,发生搬迁费用,影响当期盈利水平。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07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6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73,2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726,7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出具的(2009)中勤验字第080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的总投资为40,750.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0,491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25,267.925,267.9
低噪声“钻、切、磨”类小型建筑施工机具技术改造项目13,295.113,295.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187.21,928
合计40,750.240,491.0

二、泰国子公司金刚石工具基地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 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圆锯片和金刚石工程薄壁钻头,美国是该类产品的重要市场之一。按照美国商务部于2009年11月4日发布的反倾销税令,针对中国和韩国金刚圆锯片及部件产品征收关税保证金。自2009年11月以来,公司出口到美国的金刚石圆锯片及部件等涉案产品按照35.51%的税率征收关税保证金。

为有效降低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刚石圆锯片发起的反倾销诉讼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巩固和提高公司产品在美国的市场地位,同时利用区位优势开辟和发展印度等南亚市场,2011年6月,公司决定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公司在海外的金刚石工具生产基地。

泰国子公司金刚石工具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3,923.6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885.63万元,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其他资金38万元。项目投资分3期投入,其中:一期投资16,905.54万元,二期投资4,560.75万元,三期投入2,457.34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计划投资“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资金15,511.8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的首期投资,其余资金及二期、三期资金采用公司经营积累及银行借款等自筹方式解决。(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因2011年泰国当地雨季较往年延后等原因,泰国子公司金刚石工具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至2012年3月20日,公司已向泰国子公司投资8,155.55万元。目前,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12年7月进行试生产。

三、本次调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原因

因泰国子公司项目建设正在进行,已有部分在建工程及设备可用做银行借款的抵押物,且泰国当地银行贷款利率较低(美元贷款年息约为3%)。根据公司整体的资金筹措安排和泰国公司项目进展情况,为降低公司整体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15,511.83万元调减为8,155.55万元,调减部分的资金缺口由泰国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解决。

本次调减泰国子公司金刚石工具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影响项目的实施,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不变。

本次泰国子公司金刚石工具基地建设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将和公司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余的募集资金一起(共约8,600万元),由公司本着节省资金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后统筹使用,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决策程序

2012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将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15,511.83万元调减为8,155.55万元,调减部分的资金缺口由泰国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解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减募集资金7,356.28万元,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后,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公司在国内的贷款额度,根据国内与泰国贷款的利率差,在不影响泰国子公司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300万元,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查《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后认为:公司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减少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增加项目自筹资金比例,考虑了国内外经营环境的实际情况,统筹资金安排,在不影响泰国子公司建设的情况下,可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更为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的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认为:

将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15,511.83万元调减为8,155.55万元,调减部分的资金缺口由泰国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解决,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不变。以上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减少募集资金投资规模,是在统筹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做出的资金使用安排,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旭巍、俞军柯认为:

博深工具本次变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投资规模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博深工具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博深工具《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08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泰国子公司贷款

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为有效利用资金,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泰国子公司拟利用泰国本地贷款利率较低的优势,在泰国当地银行借款,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深工具(泰国)有限公司(BOSUN TOOLS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博深泰国公司”)鉴于金刚石工具项目建设及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泰华农民银行(KASIKORNBANK)借款1000万美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博深泰国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0日,位于罗勇AMATA工业园内的中国园区,注册资本伍亿泰铢(约合9,95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以及粉末冶金制品,并可经营当地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2年3月31日,博深泰国公司总资产7611.26万元,净资产6347.94万元。目前博深泰国公司处于前期筹建阶段,尚未投产,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深泰国公司向泰华农民银行(KASIKORNBANK)借款1000万美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博深泰国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泰国公司业务发展。

五、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博深泰国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在泰国建设的金刚石工具生产基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1000万美元,合人民币约6,28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78%。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累计对外担保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78%。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泰国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查《关于同意泰国子公司贷款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深泰国公司向泰华农民银行(KASIKORNBANK)借款1000万美元提供担保,可满足博深泰国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泰国公司业务发展,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深泰国公司向泰华农民银行(KASIKORNBANK)借款1000万美元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的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对公司为泰国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09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天同公司承包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天同公司承包经营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参与天同公司改制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资金参与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改制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资金,参与天同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同汽制”)和石家庄天同轻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同轻汽”,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在本公告中合称为“天同公司”)的改制,以获取其土地使用权,再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取得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土地。

2011年5月3日,石家庄市国资委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整体转让天同制造和天同轻型国有产权。公司参与受让并取得了天同汽车制造和天同轻型汽车的国有产权。2011年6月9日,公司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署《石家庄天同制造有限公司产权转让合同》、《石家庄天同轻型有限公司产权转让合同》,石家庄市国资委同意将天同制造和天同轻型国有产权转让给本公司,天同制造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为9,500万元人民币,天同轻型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为1,140万元人民币,合计10,640万元人民币。公司按照石家庄市国资委的规定,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了诚意金11,028万元及履约保证金3,192万元,共计14,220万元。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

2012年2月13日,天同汽制的产权人已变更为本公司,天同轻汽的产权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二、天同公司基本情况

天同汽制改制前是石家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1,200万元,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大街219号,法定代表人冀振国。主营汽车(不含小汽车)、农用车、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等。截至2010年6月30日(改制评估基准日),天同汽制资产总额17,159.28万元(含138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8,670.09万元),负债总额11,711.27万元,净资产5,448.01万元。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为5,448.01万元。

天同轻汽改制前是石家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桥东区柳阳街6号,法定代表人郭志强,主营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农用运输车及配件制造、销售等。截至2010年6月30日(改制评估基准日),天同轻汽资产总额6,917.95万元(含84.36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4,585.14万元),负债总额8,642.24万元,国有净资产-1,724.2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决策程序,天同轻汽部分土地及其他资产未列入本次转让范围,列入转让范围的资产总额调整为6,143.34万元,负债总额仍为8,642.24万元,用于转让的国有净资产调整为-2,498.9万元。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的改制评估净资产合计2949.11万元。

截至2011年底,公司共支付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的产权受让款及职工安置费等款项共计14,220万元。此外,公司借予两家公司款项共计6,560万元,用于其偿还对外承担的部分债务等。

两家公司原有在职职工924人,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安置。两家公司纳入改制范围的土地共三宗,共约222.36亩,全部为国有工业划拨地性质,目前,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三、关于将天同公司承包经营的方案

(一)将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承包经营的原因

公司参与天同公司改制,主要目的是获取天同汽制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大街219号的138亩土地,再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在公司现址附近获取用地指标,解决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扩大后,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不足的问题。但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关于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的改制方案,两家企业必须同时受让,因此,公司同时受让了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两家企业的产权。

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均为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与公司从事的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及合金工具产品不属于同行业,为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并盘活公司收购的改制企业资产,为公司创造收益,公司将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整体承包给石家庄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不包括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大街219号的138亩土地)。

(二)承包方情况介绍

石家庄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汽车”) 是由龚红兵等13名自然人于2004年8月成立的一家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龚红兵。

精工汽车拥有较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能力,主要生产车身覆盖件、壳体类零部件、轻、微型汽车车桥产品,为长城汽车、东风汽车、一汽解放、华晨金杯、江淮汽车、苏州金龙、华源凯马等汽车制造企业提供零部件配套和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精工汽车资产总额1,020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7,885.56万元。

(三)承包经营可行性分析

精工汽车自身资产规模较小,产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影响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高。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拥有较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精工汽车以承包方式经营后,可以有效盘活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的资产,精工汽车的生产能力也可以得到迅速提高,增加其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整体承包给精工汽车经营(不含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大街219号的138亩土地),收取固定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同时充分利用天同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

四、承包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1、承包经营的范围及基本情况:公司将天同公司所有员工及资产包括地上建筑、机械设备、土地使用权(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219号的138亩土地使用权除外)等交由精工汽车承包经营;

2、承包期限: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3、承包形式:精工汽车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利润不足承包金部分精工汽车另行筹集解决;

4、承包金的缴纳:本协议承包金共计700万元。精工汽车应分别于2012年6月15日、2012年12月15日之前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每次缴纳350万元;

5、承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精工汽车承担,且在承包期满保持天同公司债务现状,不增加新的债务;

6、承包经营期间,天同公司产生的对外行政、民事等法律责任全部由精工汽车承担;

7、公司有权跟踪精工汽车承包经营状况,包括财务监督、定期审计等;

8、未经公司同意,精工汽车不得以天同公司名义进行贷款或其他融资,不得使用天同公司或天同公司财产对外提供一切形式的担保,不得擅自处置天同公司财产;

9、因精工汽车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天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延期缴纳承包金超过15日,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精工汽车赔偿实际损失;

10、协议履行期间,如公司对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219号的138亩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处置收益归公司,与精工汽车无关;

11、协议期满,公司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精工汽车有优先承包权;

12、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协议一式二份,经协议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承包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将天同公司承包给精工汽车经营,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精工汽车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事项。

六、将天同公司承包经营对公司的影响

天同汽制和天同轻汽均为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与本公司从事的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及合金工具产品不属于同行业,公司将其整体承包给精工汽车经营,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同时,通过收取其固定的承包金,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水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石家庄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1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9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2 年5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8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311-85962650;传真:0311-85965550

3.邮政编码:050035

4.联 系 人:程青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2年5月9日召开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变更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2-01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2012 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2 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2 年4 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井成铭先生、财务总监张建明先生、独立董事王春和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李旭巍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专 题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