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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2-02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第五项为特别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时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召开地点: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2年3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59,627,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报废汽车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9,627,55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12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二年四月十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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