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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2年4月9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4月5日、4月6日、4月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开市时停牌一小时,并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10:30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6、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披露了《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450%-1500%,主要系公司转让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获得约3,300万元收益所致,剔除该因素,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特作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 公司董事会初步决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28万股为基数,拟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该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3个月内不筹划以上事项。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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