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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8日在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宗安先生、储民宏先生、刘红霞女士、范炼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37.2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5.30%;营业利润1,116.09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7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70万元,比上年度降低67.6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816,952.06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7,394.8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35,798.03 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7,750,000.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05,355.2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829,555.76 元。公司合并报表期初资本公积余额为653,972,006.63元,2011 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76,472,006.6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77,124,357.62 元。 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产业链拉长,存货周转期延长,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11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同时,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财务费用增长较快,为满足生产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本年利润暂不分配,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3-0039号《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3-0069号《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13年5月12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的内容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批准与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批准与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约; 3、聘请主承销商(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所记载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所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8、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未尽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现根据深交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将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47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647.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59,702.95万元。截至2010年3月24日止,本公司首次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2010年度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上市酒会费、路演费、宣传费用等费用合计2,433,405.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4,037,109.74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9,462,890.26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将上述款项2,433,405.00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201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2,083.9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5,649.5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6,102.13万元,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1,021.37万元);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6,434.41万元。 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973.50万元,全部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11年12 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66.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改《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0年4月20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3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9,946.29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78.11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0.44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057.41万元,账户余额3,166.55万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开立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预计总投资 16,57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3,857万元,差异2,713万元,原因为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所需资金需逐步投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年产3万吨铝箔项目,现在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效益。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鑫恒”)与湟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3月21日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绿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00万元 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销售,铝板带箔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铝板带箔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镀锌板的销售。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鲁丰鑫恒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268,673,587.39 元,总负债人民币148,198,880.82 元,净资产人民币120,474,706.57 元;净利润人民币2,474,706.57 元。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限3年,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鲁丰鑫恒提供的担保,鲁丰鑫恒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2年4月9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55,843.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42.55%,占净资产的176.4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8日下午2:00在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816,952.06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7,394.8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35,798.03 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7,750,000.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05,355.2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829,555.76 元。公司合并报表期初资本公积余额为653,972,006.63元,2011 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76,472,006.6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77,124,357.62 元。 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产业链拉长,存货周转期延长,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11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同时,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财务费用增长较快,为满足生产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本年利润暂不分配,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2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定于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于荣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庞树正先生、独立董事周宗安先生、保荐机构代表人王英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期:2012年4月23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日下午15:00至5月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12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4月25日 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邮政编码:256500 联 系 人:庞树正、王连永 电 话:0543-2161727 传 真:0543-2161727 五、其他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9;投票简称:鲁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鲁丰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5:00至2012年5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2年5月3日召开的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股票帐户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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