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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1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现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9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9,1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520万股。
2、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同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拟将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年度董事会审议,因此在接到上述提议及承诺后,立即向全体董事陈鄂生先生、禹春武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盛小洪先生、陈安民先生、李芸女士、王利平先生、管一民先生、郑培敏先生、李志强先生进行了通报。全体董事一致认为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议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是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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