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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61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拟定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2年5月3日(周四)上午10: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1幢)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7日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 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安徽六安产业园投资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三、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4月27日(周五)下午15:00 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5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1幢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旭波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康盛路268号 联系电话:0571-64836953、0571-64836560(传真)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4、会期半天。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2年5月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560)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1幢(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201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拟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准则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存货八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2011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1、“坏帐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帐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计提比例5%;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4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60%计提。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实际损失率,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金额为441,446.23元,“坏帐准备”的期初余额为12,687,090.15元,期末余额为13,128,536.38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685,658.68元,本期转销182,563.96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503,094.72元。 3、“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期计提金额为1,475,019.75元,本期转销金额为1,899,052.33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期初余额为2,175,939.40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为1,751,906.82元。 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1,916,465.98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六安产业园项目投资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同心多元化、围绕制冷管路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公司拟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筹建“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相关情况如下: 1、布局考虑 选择安徽六安作为公司重要的区域生产基地,主要考虑到:(1)临近中南部家电配套集群地区,供应链配套完善。(2)工业园临近安徽合肥,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六安产业园规划为冰箱、冷柜用两器(蒸发器、冷凝器及弯制件)产品及空调热交换器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内销中东部和华南市场。 2、项目实施时间 产业园投资项目预计最早于2012年5月份动工,一期基建施工预计于2013年4月完成,设备投产周期:2013年5月—2014年6月。二期基建施工预计于2014年5月份动工,2015年5月份完成,设备投产周期:2015年6月—2016年5月。 3、项目整体规划 项目建设规划占地面积27.35万平米(合410.3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58亿元,投资预算与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产业园项目土地拟一次性购置,项目建设分两期投入,一期投资金额预计为18,908万元,二期投资金额预计为46,893万元。一期投产后,形成冰箱用两器年产能3,220万件,二期投产后,形成空调热交换器年产能400万标准件。项目一期至2015年全部达产,二期至2017年全部达产。 4、投资效益估算 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4.84亿元,项目回收期约为6年。 二、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2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六安产业园项目投资规划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自筹资金65,801.00万元建设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筹建“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筹建“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须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筹建“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同心多元化、围绕制冷管路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使用自筹资金65,801.00万元筹建“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项目。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制冷配件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带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国内贸易融资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钢带公司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国内贸易融资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博爱公司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国内贸易融资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江苏康盛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交换器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国内贸易融资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热交换器公司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钢带公司基本情况 钢带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工业园,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钢带销售、制造。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钢带公司总资产为14,175万元,净资产为7,222.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05%,流动资产为13,048.82万元,流动负债为6,952.5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1,411.20万元,净利润为477.22万元。该笔担保有利于满足钢带公司贸易融资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2、博爱公司基本情况 博爱公司于2000年3月6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淳安县坪山工业园区,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高频焊接项目,光亮钢管、制冷元器件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博爱公司总资产为23,161.57万元,净资产为8,910.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3%,流动资产为22,487.40万元,流动负债为14,251.3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14,0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9,335.69万元,净利润为504.27万元。该笔担保有利于满足博爱公司贸易融资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3、江苏康盛基本情况 江苏康盛于2010年8月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睢宁经济开发区绕城路1号,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钢管、铝管、铜管、钢带、铝带、铝板、铝箔、铝杆、铜带制造与销售;冰箱、冷柜、空调制冷管路配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江苏康盛总资产为34,512.19万元,净资产为26,422.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44%,流动资产为2,958.65万元,流动负债为8,089.4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408.91万元,净利润为401.76万元。该笔担保有利于满足科工贸公司贸易融资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4、热交换器公司基本情况 热交换器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微通道换热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热交换器公司总资产为5,923.67万元,净资产为2,509.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64%,流动资产为3,759.70万元,流动负债为3,414.3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003.05万元,净利润为236.57万元。该笔担保有利于满足热交换器公司贸易融资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2012年4月9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0万元,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数额累积为0万元,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现对本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2年度需进行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和电解铜,而其价格波动很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锁定订单利润,公司拟于2012年度开展铝锭及电解铜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度预计开展的铝锭及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公司主要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铝锭最高持仓量不超过1,000吨,电解铜最高持仓量不超过1,000吨,预计保证金占用不超过1,600万元。建议申请1,60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用于2012年1月至12月期货交易。期货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锭和电解铜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测算,并秉承谨慎原则,2012年度预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 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的,应将关于增加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并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铝锭和电解铜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锭和电解铜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如须追加保证金,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根据该制度,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操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铝锭和电解铜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原董事杜龙泉先生、鲁晓东先生和颜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现有董事6名。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增选3名董事。经慎重考虑和广泛推荐,公司控股股东陈汉康先生提名高翔先生、鲁旭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高志凡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内部制度所规定的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公司提议增选高翔先生、鲁旭波先生和高志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翔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在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会员(非执业)。2011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鲁旭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3月1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鲁旭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志凡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战略投资部主任,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志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8元,共计募集资金719,28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2,560,4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6,719,6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693,399.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6,026,200.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0,404.3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1.99万元;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189.64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7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594.0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4.76万元。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200.00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23.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14.76万元,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根据《存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睢宁支行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账户余额中的2,900.00万元作为通知存款,该通知存款的存单账号为3506583791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9日收到颜亮先生的主动书面辞职报告。颜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颜亮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颜亮先生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且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故颜亮先生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颜亮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9日收到王廷喜先生、王贵阳先生和毛泽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廷喜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贵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毛泽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王廷喜先生、王贵阳先生和毛泽璋先生离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王廷喜先生、王贵阳先生和毛泽璋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4月9日收到宗佩民先生、胡敏女士的主动书面辞职报告。宗佩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及监事职务,胡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宗佩民先生、胡敏女士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宗佩民先生、胡敏女士的辞职自辞呈送达本公司及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宗佩民先生、胡敏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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