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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持股3%以上股东郑国华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路翔股份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4月9日上午9:30在广州天河软件园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召开,由董事长柯荣卿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委托授权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940,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140万股的25.49 %。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所审议的10项议案中除议案7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以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3、《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4、《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5、《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6、《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9、《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10、《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30,940,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2%。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汪洪生律师和韩宇烈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2年4月9日上午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外地监事传真表决,本地监事面签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潘文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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