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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2-00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新华医疗”)配股方案已经201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新华医疗总股本134,39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40,318,2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配股代码为“700587”,配股简称“新华配股”。 3、本次配股价格为15.66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华医疗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2年4月23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2年4月10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收市后新华医疗股本总数134,39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0,318,200股。 4、新华医疗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新华医疗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5.66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1,383,012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华医疗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T+1日)起至2012年4月19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本次配股代码为“700587”,配股简称“新华配股”,配股价格15.6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新华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新华医疗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23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新华医疗股票将于2012年4月23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新华医疗股票将于2012年4月23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2年4月23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2年4月22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2012年4月11日(T-1日)9:30~11:30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n)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新华医疗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2-01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3号文批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新华医疗”)将以2012年4月12日(股权登记日,T日)新华医疗总股本134,394,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0,318,200股。本次发行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请见2012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 9:30-11:3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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