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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2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独立董事上官晓文女士、副总经理胡志涛先生、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骏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林文坛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2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确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止2012年3月31日,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相关建设投资已基本完成,项目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厂区内,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变更至公司收购的上海颐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美裕路总面积为39,879.00平方米的工业地块内。变更实施地点后,该项目的投资预算及最终产能评价均维持不变,项目建设期预计将延迟至2012年12月末(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相关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 相关铺底流动资金在建设投资完成后一次性补充。 2、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主要原因 (1)大部分设备在招标过程中实际议价小于预算额; (2)改进了部分产能提升和研发测试方案,取消或调整了部分工程实施和设备购置的计划。但工程和设备方案改进后,仍能满足原定产能评价和研发测试要求。 3、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节余款项的处置 有关节余款项将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中,暂无使用计划。 4、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相关改进方案仍能满足原定产能评价和研发测试要求,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资金节余,对公司未来发展并无负面影响。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并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包起帆先生、张明玉先生、上官晓文女士审议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在满足原定产能评价和研发测试要求前提下实施的调整内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在满足原定产能评价和研发测试要求前提下实施的调整内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4、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事项。 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新时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反映了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项目原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对新时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本次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事项的最终批准,将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905,054.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1,094,945.5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南翔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0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发生了存款利息收入211,157.96元及手续费支出97.00元,故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合计为761,306,006.49元。 2011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216,755,800.24元, 支付手续费369.00元, 收到存款利息收入6,471,440.40元,故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合计为551,021,277.65元。 (二)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南翔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因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提升本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产品品种等方面核心竞争力, 扩大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故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1年12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厂区内,本次计划建设地点变更至本公司收购的上海颐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美裕路总面积为39,879.00平方米的工业地块内(该地块已由上海颐文实业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主要系: (1)由于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场地仅8,383.60平方米,虽然可以通过厂房改扩建基本满足当前项目产能的提升,但受场地条件限制,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则无法实现。 (2)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为从事电梯召唤箱、操纵箱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也预留了一定的生产经营场地,但在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变频器业务快速增长的带动下,配套的电梯召唤箱、操纵箱业务量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未来产能的继续扩充也将逐步受到场地制约。 (3)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从事电线电缆业务,经营场所一直依靠租赁取得。而在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变频器业务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加之上海新时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自身不断开拓新的市场空间,使线缆业务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目前产能的继续扩充和新产品的发展已开始受到租赁场地狭小的制约。为此,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将原实施地点交由上海新时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下转D6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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