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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9版)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09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80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2元,共募集资金91,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46.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833.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3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09]第0800150019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2008年1月12日通过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和2008年2月3日通过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 根据2010年7月29日通过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 2009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1,225.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09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8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3,1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0年3月16日,经公司首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7,775.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11,225.7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金额6,549.82万元;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000万元,累计已使用35,775.60万元。 2010年3月16日公司首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1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广东宝奥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万元参与设立广东宝奥现代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31,560.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11,225.7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金额20,334.33万元;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累计已使用67,077.91万元。 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29,273.63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包括定期存款)实际余额为31,460.70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2,187.07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的差额2,187.0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3)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募集资金具体的投入情况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收募集资金金额为86,833.70万元,计划投资金额为46,670.60万元,实收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投资金额40,163.1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2009年10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0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金增资1亿人民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文化”)进行增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章节披露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动漫影视制作及衍生品产业化项目”,该项目计划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奥飞文化增资,用于动漫影视制作及衍生品产业化项目建设。公司认为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飞文化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本次增资后,公司账面的1亿元募集资金至子公司奥飞文化账面核算。 2011年4月29日奥飞动漫将该1亿元增资款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帐至奥飞文化的验资户820961656008099001;2011年5月18日奥飞文化将该款项转帐至其基本户820961656008093001和其他业务一并核算;其后在2011年9月30日前从其基本户转账1亿元至中国银行东山水荫路支行820961656008094000(中行系统升级后账号为706857760200)账户,同时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形式单独存储并使用该资金。 2012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与中国银行广州水荫路支行就奥飞文化的706857760200账户的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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