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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张忠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春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21.62%,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环氧丙烷款增加。 2、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84.72%,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土地款及预付丙烯款增加。 3、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39.22%,主要原因是跨年度项目及新开工项目投资增加。 4、无形资产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30.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土地增加计入无形资产。 5、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43.61%,主要原因是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 6、预收账款 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52.82%,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三氯乙烯款减少。 7、应缴税费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69.98%,主要原因是公司3月份代扣2011年度分红个人所得税以及部分子公司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37.54%,主要原因是归还秦皇岛市宽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9、专项储备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562.2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提取安全费用增加,结余增加。 10、管理费用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1.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提取安全费用增加。 1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58.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和奖励。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30.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1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委托理财投资本金。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46.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增加。 1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3.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减少。 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0.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分配红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1、限售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等10名自然人及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等10名自然人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化股份")之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滨化股份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滨化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2012年2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32,000,000.00元。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3月21日实施完毕。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2012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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