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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21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4月13日前以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及全体监事。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资料见2012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徐曙、金大鸣两名董事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五名参会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13,969,171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75元。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22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情况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期权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经2011年5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1年5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1年5月27日。 2011年6月3日公司发布股票期权授予公告,公司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得JLC1,期权代码:037540;授予总量为:4,365,366份,行权价格为:31.33元/份,授予人数:61名。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情况 依据期权计划中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1、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实施股票增发行为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均不予以调整。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摘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经2011年3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1年4月15日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0万股增加为32,320万股。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4,365,366×(1+1)=8,730,732(份) 3、经2012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3月5日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32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2,320万股增加为51,712万股。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8,730,732×(1+6/10)=13,969,171(份)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摘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 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1.33-0.045=31.285元; 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0万股增加为32,320万股。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1.285÷(1+1)=15.64元。 4、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 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3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64-0.04=15.60元; 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32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60÷(1+6/10)=9.75元。 即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13,969,171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75元。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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