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 1、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4月17日开市时复牌。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3、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9:00 4、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国际酒店307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 149,4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74.7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以 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000万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王世定先生、袁怀中先生、杨庆委托王世定先生、张荣明委托袁怀中先生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对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