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人民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9,105,69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9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4月5日(T-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将根据网下、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整个定价过程及定价结果由上述参与主体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表明其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否则不应参与申购。
5、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为43.87倍(2012年4月1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发行前市盈率为34.60倍-38.92倍,较行业平均市盈率折让11.28%-21.13%,对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46.13倍-51.89倍,较行业平均市盈率溢价5.15%-18.28%,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为52,702.41万元。按照本次发行确定的价格区间20.00元/股-22.5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为138,211.38万元-155,487.80万元,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85,508.97万元-102,785.39万元,超出比例为162.25%-195.03%。如果未来发行人对于上述超出部分的资金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包销措施: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当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下,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累计投标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于2012年4月23日(T+3日)向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退还申购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9、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网下配售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本特别风险提示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 2012-04-17 | |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2012-04-17 | |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 2012-04-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