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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0月11日至2012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10月11日,图示时间段为2005年10月11日至2012年3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自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监察稽核部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监察稽核部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呈现出放缓态势,通胀指标也有所回落,房地产的月度销售数据环比稍有回暖,而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决心并没有逆转的迹象。上证指数在一季度走出了先扬后抑的走势,前期由于市场对宏观经济软着陆和流动性环比好转的预期而走出了两个多月的反弹行情,三月中旬开始由于经济触底回升的力度和流动性的改善没有达到市场的预期而出现了下跌。从行业表现来看,强周期的有色金属、煤炭、券商和早周期的房地产、家电和汽车行业反弹幅度较大,而航空运输、电力设备、农业、医药和信息服务等行业出现了负收益。在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超配了生物医药、商业零售、电子和房地产等大消费类行业以及水利建设、电网设备、航天军工等主题板块,而在有色、煤炭等强周期类行业配置不足,在前期大盘反弹过程中超配的商业零售和食品饮料涨幅平平,而生物医药和农业行业表现落后,只有房地产行业和航天军工板块表现相对较好。在三月中下旬大盘下跌的过程中,尽管下调了股票的持仓,但由于态度不够坚决也导致基金净值受损。 从宏观数据来看,经济总体上仍将延续减速走势,消费、出口和房地产都没有明显好转,对A股走势形成压制,而宏观政策基调已从控通胀转向稳增长,财政政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市场的整体估值回到历史的低位区域,蓝筹股的低估值又对A股形成一定支撑,因此未来市场短期内仍难以找到明确的趋势性力量,预计将呈现震荡筑底的格局。下一阶段,阿尔法基金计划在消费类和周期类行业配置上适当均衡,重点关注早周期的房地产和汽车行业,继续看好航天军工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板块,密切关注与基建恢复相关度高的水泥、机械和重卡等板块,并在市场的震荡调整过程中深入挖掘估值有吸引力的长线成长股,力求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较好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截至2012年3月31日,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3,335,938,801.8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2.1879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4.1079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于2011年6月15日公告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1]142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11]54号),认定中国宝安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并对中国宝安和贺德华等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12年2月28日,中国宝安公告,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58 号),通知称:“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稽查,请予以配合。” 本基金投资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于2011年5月28日公告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 号),认定五粮液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对五粮液及唐桥等八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上述股票前严格执行了对上述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本基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持有的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7.1.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7.1.2.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1.3.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1.4. 《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7.1.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1.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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