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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4月3日至2012年3月31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订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新股询价和申购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宏观经济、行情回顾与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一季度美国经济继续缓慢复苏,二季度有望延续,但预计6月份之后美国又将面临通胀上行的压力。欧元区方面,希腊的有序违约和欧央行第二轮LTRO操作使欧债危机的风险得以暂时缓解,但是高油价的背景使各国货币当局对目前宽松的货币政策趋于谨慎,放松的力度与节奏将有所减缓。 从国内来看,准备金率连续两次下调宣告货币紧缩周期结束,经济目前处于寻底的过程,并且有望于二季度见底,通胀水平在三月份超预期回升后在二季度有望持续回落,通胀的回落和政府对经济预调微调的思路使得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2. 市场回顾 2012年第一季度市场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新年伊始,市场在金融、地产、汽车、煤炭等早周期和强周期行业的带动下迎来一波幅度较大的上攻行情,随着大盘重心的上移,年初快速下跌的中小盘和创业板也随即迎来了反弹,进入三月下旬,总理答记者问对房价调控的表述使得地产股快速杀跌,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新三板等制度因素又使小盘股估值承压,大盘也随即调整。 3、基金运作分析 中银策略2012年第一季度保持了相对较高的仓位,重点配置的房地产、食品饮料给本基金带来了不错的超额收益,但是一些中小盘和创业板的个股给本基金带来了一定的负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3月31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0.8944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2244元。季度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6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预计经济在二季度将处于寻底的过程,未来的财政、货币政策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在此背景下我们重点关注:1)房地产投资下滑后,政府对地产调控逐步放松所带来的房地产、家电和园林装饰的投资机会;2)食品饮料、旅游等行业稳定增长的投资机会;3)电子行业中的精密制造、智能电视产业链、传媒等行业快速增长的投资机会; 4)国家战略扶持的新能源、新材料的行业中优质个股的投资机会;未来股票供给有望大幅增长,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去伪存真,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大“自下而上”的研究力度。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2011年5月27日,五粮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基金投资该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12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工国际(代码002051)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2012年3月19日,根据中工国际(代码002051)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2年3月19日起对本基金所持有的中工国际(代码002051)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上述调整已按要求公告。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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