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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24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2007年7月11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自2009年5月1日起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国内经济基本面走势仍不十分明朗,投资者对其走势的判断也分化为泾渭分明的两派。A股市场在一季度前期由于预期经济见底与政策放松而出现反弹,而在一季度后期,指数的走势基本是随着经济指标的变化而波动,整个季度指数呈现出先扬后抑的态势。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对市场比较谨慎,但也随着市场的变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本基金在2011年底的持仓以稳定增长的消费品为主,因此在一月份市场出现“煤飞色舞”行情的情况下,基金净值表现不佳。针对此种局面,本基金在二月份对持仓结构进行了调整,在不追涨的前提下增强了组合的均衡性,增持了券商、地产、建材等行业;三月初,由于判断三月中后期市场出现调整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在降低仓位同时,增持了具有相对防御性的行业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32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对二季度的总体行情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但二季度将是震荡寻底、孕育机会的一个季度,今年年内的市场低点很有可能将在二季度中出现。 本基金认为短期制约市场上涨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通胀形势不容乐观,目前的通胀形势看似平稳可控,但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宏观经济仍未现见底迹象,二季度又将出现向下的基本面与向上的政策面角力的局面,而市场方向性的选择较难判断;三是中小市值公司一季报期间需警惕,从目前已经披露的公司一季报情况来看,业绩低于预期的公司比例要高于符合或超预期的公司。尽管市场对此已有所预期,但如果一季报数据过差,仍将对投资者心理产生影响。 尽管如此,本基金对今年全年的行情并不悲观。我们应该看到,市场的流动性正在逐步宽松,而政策面的放松也只不过是一个时点的问题;经济也处在非常接近底部的区域。最为重要的是,目前证监会大力推进的一系列制度变革为未来几年的牛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如果放眼未来9-12个月,市场上涨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基于此,本基金今年的总体操作思路将是稳中求进,“稳”意味着上半年尤其是4、5月份做好防御,“进”意味着下半年积极进攻,力争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五粮液(000858)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000858)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于 201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主要涉及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对公司以及管理层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本公司投研人员认真调研、分析认为,五粮液公司受益于目前的白酒消费结构升级,业绩提升空间较大,是少有的增速确定估值较低的投资标的。其违规行为大部分发生时间已经久远,公司所涉及到信息披露问题不影响现有投资价值,且公司治理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本公司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的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流程对五粮液个股进行了投资。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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