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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 1、预付款项同比减少58.19%,主要系连云港新工厂预付土地款、厂房建设费转入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所致; 2、在建工程同比增加36.47%,主要系连云港新工厂在建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31.05%,主要系公司检测中心装修以及新设子公司筹建装修所致; 4、应付票据同比增加146.79%,主要系本期较多开票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减少98.56%,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期未支付的薪酬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2.52%,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额下降所致;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8.22%,主要系收到各种政府补贴所致; 8、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54.04%,主要系收到水利建设基金返回所致; 9、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7.76%,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利润下降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8.99%,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及成本上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和2004年6月24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本公司拟按每亩9万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姜山200亩和352亩,共计552亩的土地使用权,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立项审批和土地出让手续。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支付土地款3,620万元,厂区已动工建设且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但该土地相关产权手续尚未办妥,最终受让价格和面积也尚未确定。 2、山西东睦计划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将该项目报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政府补助,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3月4日晋发改信息发[2009]341号文件《关于对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山西省以资本金入股方式注入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300万元,该款项山西东睦于2010年3月9日收到,经山西东睦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不接受该笔以资本金入股的资金。根据山西东睦与山西省政府投资资产管理中心于2011年7月6日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该笔款项如不按期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则每月按投资额的5%。支付资金占用费。该款项山西东睦账挂其他应付款反映。 3、根据2011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受让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决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本公司受让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全部19.11%的股权事项。根据2012年2月17日召开的南京东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同意其股东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让持有南京东睦19.11%的股权,本公司优先受让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让的股权。截至2012年3月31日,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内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截至2011年2月22日,公司股改特别承诺“(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履行完毕。鉴于当前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本公司股票,因此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特别承诺“(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将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即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在下列条件下才将自动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当政策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东睦股份股票之日起,或(2)2016年2月22日起,以孰先为原则。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决议的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4月11日披露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公告编号:(临)2012-06)。 公司正在安排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实施事宜。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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