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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建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群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的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2011年度现金分红情况:201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425,1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6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506,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施该分红方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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