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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4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4月21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分别为陈兴康、阎桂芳、陈钢、高汝楠、王永,董事翁少斌先生和董事陈红兵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钢先生和董事高汝楠先生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决议等有关文件;独立董事蒋春霞女士和独立董事张小宁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决议等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3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140,138,795.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067,007.28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3,406,700.7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732,095.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6,391,440.64元,减去分配2010年度现金红利52,750,000.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0,373,535.81元。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11年度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1年度,公司原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2011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上述费用按照约定,已支付9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圣象福诺(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丹阳市圣象地板配件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肇庆)有限公司、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向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肇庆)有限公司、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向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公司委托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37,46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24,635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公司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2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公司为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2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续保(关联董事陈兴康、阎桂芳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1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本公司为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上述(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一)、(四)、(五)、(六)、(七)、(九)、(十)、(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5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4月21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韦继升、茅智真、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继升先生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1]3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1年,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商标使用许可事项属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字号使用许可事项属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1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一)、(二)、(三)、(四)、(六)、(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11 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6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其余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陈兴康、阎桂芳。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85.0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张炎 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木包装箱、纸包装箱、塑料包装袋制造、加工、销售 住所:丹阳市埤城镇 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08万元,净资产-4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1万元,净利润-2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关联交易为采购包装制品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二)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张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 住所: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5万元,净资产1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6万元,净利润-1.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关联交易为接受劳务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三)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仲宏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505万元,净资产27,3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749万元,净利润61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四)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云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72万元,净资产4,1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万元,净利润-12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证所供应的材料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并适当予以优惠。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圣象福诺(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丹阳市圣象地板配件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包装制品供应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4月21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同意以下列原则确定运输服务费用:A、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B、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或C、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以不超过5%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按季度向乙方支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运输服务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4月21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三)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甲方支付一笔费用;B、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C、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下转D11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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