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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 1.4 本公司董事长何道峰先生、总裁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毅蓉女士、财务中心总经理达甄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2011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128,66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西南商厦之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83.52万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列示。因华夏西部所持4,183.52万股股份的限售手续在2012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因此在上表中仍按无限售条件股份列示。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华夏西部所持昆百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83.52万股的限售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根据华夏西部所做承诺,限售期限为2011年12月28日至2014年12月27日。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5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新增短期借款3,250万元;以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四季”)和昆明创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卓商贸”)分别向昆明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250万元,合计借款2,500万元;及云上四季向中信银行借款2,000万元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4.34%,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本期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金增加;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已计提税金;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创卓商贸本期预交税金所致。 (3)营业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35%,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上四季门店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客房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与其相配比的销售费用相应增加,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创卓商贸本期为销售昆明走廊商铺而发生的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1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及银行利率上调,导致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8.63%,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收益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6.12%,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尚处于亏损弥补期,本期亏损弥补完毕,需计缴所得税;以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7.09%,主要原因为上期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呈贡白龙潭项目预收款项,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较高,本期项目预售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2.27%,主要原因为上期本公司收到联营企业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较高,本期联营企业无现金股利分配;此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收购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47.5%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2.17%,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规模,从而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上四季和创卓商贸向昆明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事项 2012年,本公司控股子云上四季和创卓商贸由于业务量增加,需要增加短期流动资金予以补充。经协商,昆明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云上四季和创卓商贸分别发放1,250万元借款(2家公司借款合计2,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6个月,借款利率均为年利率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为上述2家公司合计2,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该借款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关于收购华夏西部所持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47.5%股权的进展情况 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经本公司2011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云百大拟收购华夏西部持有的京百大47.5%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以2011年9月30日中磊审字(2011)第0861号审计报告确认的京百大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报告期内,该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关于为昆百大家电公司50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公司”)由于业务量增加,需要增加短期流动资金予以补充,经协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向昆百大家电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93%,贷款期限为:贷款发放至昆百大家电公司指定帐户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同意为上述50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全额信用担保,并追加本公司持有的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及对应权益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报告期内,该事项经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关于昆明创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昆明走廊部份商铺的事项 为通过资产变现,促使小体量分散铺面固定资产盘活,实现资产轻型化,增加现金流,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创卓商贸拟向社会公开出售其名下昆明走廊商铺146间,面积约为4,731.17平方米。创卓商贸本次资产出售的价格,拟按市场价格为依据,但不低于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定的账面价值7,632.30万元。本次资产出售已经本公司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商铺的销售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因此本报告期未结转收入。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上四季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上四季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2,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以所属新纪元广场停车楼5-6层房产为抵押物为该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2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关于与经开区投资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0年,本公司与经开区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经百公司”),履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项目开发合作。2012年2月,昆明经百公司以18,984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位于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面积60,267.90平方米,编号为KCJ2011-1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2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7.期后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3%)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获取补充下属公司的流动资金。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从2012年4月19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华夏西部共持有本公司4,183.5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3%。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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