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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无 1.3 公司董事长许立凡先生、总经理江连国先生、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英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波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福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地产)以每股1元价格进行增资,总增资额为3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我公司已办理完毕对津汇地产增资相关事宜。 2、2009年11月,本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资产收购合同,约定本公司以5.79亿元的价格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出售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累计已支付购房款2.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仍然欠付3.29亿元;还根据津滨发展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租赁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开发区管委会尚欠津滨发展租金5850万元未付,上述两项款项共计38750万元。公司仍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上述事项的尽快解决。并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事件进展结果及时公告。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09 年11 月30 日完成发行7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年利率7.2%,期限5 年。该债券已于2009 年12 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净额68,599.9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截至2010年末,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立凡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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