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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坤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0,较年初20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2585.98万元,较年初增长了38.6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材料、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报告期末余额226.2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计提应收存款利息所致; 4、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136.64万元,较年初增长了267.07%,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171.83 万元,较年初下降了32.26%。主要是由于年初应付职工薪酬中包含的年终双薪在本期支付完毕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55.26万元,较年初下降了91.4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缴清了上年计提的各种税款,另外,报告期应缴增值税与所得税降低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130.42万元,较年初下降61.77%;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4.55万元,较年初下降了31.80%,主要是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按规定在本期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026.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6.55%,主要是由于一季度受到春节及两会期间广电行业播出安全的需要,暂缓了采购及工程实施;同时受广电运营商年度投资计划拟定等行业因素的影响,导致报告期收入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5.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8.79%,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82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2.48%,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市场需求情况,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的力度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323.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077.83%,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产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2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6.90%,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0.73%,主要是联营企业亏损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305.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5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软件退税款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0元,较上年同期的2.7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亏损,未确认所得税费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3.7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342.83万元减少1,130.8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66万元,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4.8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950.19万元,以及支付的人员薪酬及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77万元,主要是支付的固定资产购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上年同期为-1,625.93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分红款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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