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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产品情况 ■ 2.2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深证民营价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伊始,A股市场给饱受震荡的投资者带来了久违的欣喜。短期内通胀、房地产价格等结构性矛盾、风险较前期有所缓和,在数据上给政府的政策微调打下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性,也给市场带来了较为乐观的预期,从而迎来了一定的上涨。但从两会末期传出的政策基调看,仍然面临一定的调控压力,加之最新的经济数据在一定程度反映出经济增速回落既成事实且需求尚未很好启动,对经济的担心致使市场乐观预期降低,市场在三月中下旬开始震荡回调。 在此期间,尤其是年初和三月中下旬,市场单日波动急剧加大,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206元,累计净值0.820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5%。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0.005%,年跟踪误差0.464%,完成了跟踪目标。 对本基金而言,本期间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是: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保证金管理机制,导致实际持仓与基金比较基准之间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阶段我们建议关注几方面问题:一是面临经济增速的回落,新的需求能否逐步启动并带动新的库存周期和增长动能;二是在此期间,经济及产业政策方面作出的结构性的调整及方向;三是需要关注,中长期来看,哪些企业能够较好的契合经济转型,并有效通过创新效率的提升产生超额收益。 另外,今年以来行业轮动较快,市场震荡较大,市场后期虽仍然可能存在阶段性反弹和结构性的投资机会,但反复的经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注:上述基金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基金。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2012年2月28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宝安的发行主体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进行立案稽查的有关通知内容。2011年6月15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公告深交所对其的处分决定。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而此股票是深证民营价格指数成分股,属于投资范围,按产品特点和投资要求在基金成立后(2011年9月2日成立),对此股票进行了投资,投资该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他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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