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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八条:基金的投资(二)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四)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5-15%;投资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伴随着资金价格的回落,投资者预期政府放松各种行政调控措施,带动了一波估值修复行情;但经济数据以及实体企业的经营表现,不断的打击着投资者的信心,市场最终上涨空间受限。本基金始终坚持认为,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只有那些资产负债表健康、被历史证明优秀的企业,才有较大的可能性最终胜出。另外一方面,市场给予较高预期的所谓成长股,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增长速度达不到预期的概率较大。基于这个认识,本基金增加了传统产业中的低估值优质企业的配置;对预期基本面从中期来看处于下行阶段的板块进行了减持,对板块内个股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仍坚持认为中国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一方面,人口红利的结束,将使得中国经济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笼罩在通胀的阴影之下;另一方面,在成本普遍上升以及体制等方面的制约下,普通的实体企业经营越来越难。我们相信,中国未来的另外一大增长点将来自制度红利,彻底的改革是其中非常必要的一环。我们相信党和政府领导人有充分的智慧,一定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因此,虽然觉得短期会面临一些困难,但相信中国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们认为未来一段时间证券市场将是相对平淡的。不期望有大牛市,也不相信会持续恶化,选股将是关键。 基于这个认识,在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将花更多的精力在自下而上的选股上,忽略政策以及市场参与者的博弈。我们相信,市场化程度高、具有战略眼光以及较强执行力的企业,最终胜出的概率较大。在此基础上,平衡估值与成长以及成长的质量,这是我们挑选所投资股票的重要标准。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根据五粮液股票发行主体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由于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行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公司以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了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五粮液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1.1 中国证监会批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8.1.2《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1.3《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1.4《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1.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8.1.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8.1.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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