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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2-14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通讯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2年第1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自2008年度审计工作开始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师,至今其已为公司连续服务4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师期间,执业严谨。公司对中瑞岳华在与公司合作中就会计核算体系建设、会计核算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等方面给予的指导和建议表示诚挚的谢意!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需要更多不同的专业机构从多元的视角和经验协助公司不断提升管控能力,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拓展管理视野。公司经过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考察后,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资格,有能力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2012年度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89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不断提升管控能力,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拓展管理视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资格,有能力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关于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此方案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方案详情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公司拟定的初步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2)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含)。 (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 (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国家限定范围内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 债券担保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并办理相关事宜。 (9) 上市交易场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具体的相关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债券期限、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机、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上市交易场所、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债券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合同、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或者因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6、《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2、3、4、5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2-16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通讯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8日~2012年5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15:00—2012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广州宝湾A地块项目的议案》 (10)《关于成都龙泉宝湾项目工程造价变更及经营影响分析的议案》 (11)《关于天津西青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12)《关于沈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南通宝湾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4)《关于向南山集团租用东岸线场地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第1、2、3、4、5、6、9、10、11、12、13、14项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28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第7、8、15、16项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5月29日14:00—14:30。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2年5月2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3 2、投票简称:基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基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15:00—2012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详细程序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指南功能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宋 涛、李子征、严 涵 电话:86-755-26694211 传真:86-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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