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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 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26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予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予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28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本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公告》(公告编号:KJ2011-46号)。 经深圳中院决定,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中科健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深圳中院决定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中科健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19)、《关于召开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20)和《关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21)。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如果中科健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中科健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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