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2-0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2年4月23日12:0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过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须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2-01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2年4月23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须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附后。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住所地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订为: 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住所地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评估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资产收购; (十一)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须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