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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1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柯良节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公司修改《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1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因外地出差委托授权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良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19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夏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2年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贰佰伍拾万元,授信期限为三年;

2、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授信期限为二年;

3、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波托菲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4、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2012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伍拾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总经理王荣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2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公司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需求额为30,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8,702.96万元。

二、 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4月20日,公司超募资金投向累计使用18,893.4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董事会决议金额(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38,702.96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借款1,000万元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万元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11,000
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00
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实施中高压电缆附件生产基地项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599.80
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股权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4,293.67
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不含相关利息收入和其他手续费支出)19,809.49

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2011年末及2012年年初的中标情况,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资金来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四、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 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五、 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募集资金管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

3、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 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浩宁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浩宁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八、 备查文件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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