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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2-016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 2、召开时间: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赵友永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名,代表股份168,939,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2,506,510股的50.8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1,220,986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168,939,4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李新春先生、崔辉先生、田丽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莫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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