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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13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该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定于2012 年5月8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宁波恒益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和《关于推荐柳新民、李鹏为公司董事的提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临时提案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内容 “本公司作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股东,持有贵公司1200.07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48%。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司具有提案权。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提议增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名额。并提议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即将上市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本公司希望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会能够接纳本提案,并提交上市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推荐柳新民、李鹏为公司董事的提案》内容 “本公司作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股东,持有贵公司1200.07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48%。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司具有提案权。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推举柳新民、李鹏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推举李鹏为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推举柳新民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希望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会能够接纳本提案,并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后提交上市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恒益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法有权在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认为,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符合前述规定,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接纳该提案并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但是,关于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推举柳新民、李鹏为公司董事的提案》,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9名董事已经聘满且任期尚未届满,也未出现任何需要改选董事的事由,因此,该提案不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再者,即使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需要增选2名董事,因为除恒益公司外其它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如果本公司接纳了恒益公司推举董事的提案,势必会损害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为了保护本公司全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接纳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推举柳新民、李鹏为公司董事的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如恒益公司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此需要增选2名董事的,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履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并依法召开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三、2011年度股东大会变更情况 由于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的外,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2012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本公司会议室。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7日。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8、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4、5、6、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为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12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7的审议,关联股东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对议案9的审议,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第六层东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人:付小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2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0532; (3) 输入各项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一至议案九表达相同意见。 (4)输入委托股数 议案一至议案九,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股东对“总议案”的投票,视为对议案一至议案九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力合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至议案九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即: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2012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益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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