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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2-01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6日发出通知,于2012年4月23日14时在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一楼B206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6628981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4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590638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74%;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22593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14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因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出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蒋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660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2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60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090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罗光辉、蒋国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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